12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某医院造血干细胞采集室内,一份承载着生命希望的造血干细胞混悬液顺利完成采集。这是宁夏第168例、利通区第20例造血干细胞捐献,捐献者李先生用爱心为一名血液病患者点燃了生命之光。
捐献者。马妮 摄
33岁的李先生是一位普通的运输从业者,他的爱心之路始于18岁那年街头的一次献血。十三年来,他累计献血11次,将奉献爱心变成了生活习惯。2023年,在一次献血过程中,李先生主动留取8毫升血样加入中华骨髓库,许下了一份生命承诺。
今年9月,李先生接到红十字会通知,他的造血干细胞与一名患者初配成功。“正好我有,正好有人需要。”面对这十万分之一的缘分,李先生没有丝毫犹豫。当时正在云南工作的他立即请假筹备捐献事宜,推掉了一笔报酬丰厚的长途订单。“收入暂时少一些没关系,救命不能等。”李先生朴实的话语中透着坚定。
李先生的善举得到了家人的全力支持。妻子坚定地表示:“救人比什么都重要。”在她看来,丈夫正在做一件无比光荣的事。在随后的准备过程中,李先生积极配合高分辨配型、全面体检等环节,并通过调整饮食作息,以最佳状态迎接捐献。
采集前注射动员剂期间,李先生出现了腰部酸胀等常见反应,但他始终乐观面对、默默配合。12月15日,经过4个多小时的采集,这份珍贵的“生命种子”被精心封存,即刻送往患者所在医院。“希望他能早日康复,不再有病痛。”李先生向素未谋面的受捐者送上了真挚祝福。
宁夏利通区红十字会专职副监事长王海燕介绍,造血干细胞具有很强的再生能力,捐献后1至2周内即可恢复,不影响长期健康。凡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符合献血条件的爱心人士,均可在中心血站或各献血点填写登记表,采集8毫升血样,经检验合格后即可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近年来,宁夏利通区持续深化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越来越多志愿者主动加入捐献者队伍。他们的善举不仅点亮了他人的生命之光,更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了新时代公民的奉献担当精神,为利通区精神文明建设谱写了温暖篇章。
来源:利通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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