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在那个高考能决定一辈子的年代,我和她,就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生。
我是李然,一个常年混迹在游戏厅,成绩烂泥扶不上墙的差生。而她叫林薇,是全校的神女,老师眼中的珍宝,我们这些凡人不敢靠近的白月光。
我们曾以为,在那片废弃的植物园里,一个用狗尾巴草编的戒指,就能许下一生。
可一张薄薄的考卷,将我们彻底撕裂——她710分,我420分。从此,她去了云端之上,我坠入滚滚红尘,从此生死两茫茫。
十几年,我从油污满身的工厂里爬出来,戴上了旁人羡慕的面具,成了别人口中的“李局”,我以为那段青春早已被埋葬,那个名字也已在心底腐烂。
直到那场吞噬全城的暴雨,我在嘶吼和警笛交织的抢险一线,于混乱的人群中,猛然看到了一个让我瞬间停止呼吸的、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我叫李然。十八岁那年,我的人生信条是“读书顶个球用”。
这话我不敢当着我爸妈的面说,他们会用我爸那个焊过无数钢板的大手,结结实实地在我后背上印个巴掌印。
但在我的那帮狐朋狗友面前,我就是这么说的。我们窝在学校后街那家烟雾缭绕的游戏厅里,把《拳皇》打得震天响,我觉得这比背那些“之乎者也”和解那些该死的三角函数有意义多了。
我们家住在老国营厂的家属区,红砖楼,墙皮斑驳,楼道里永远飘着几家混合的饭菜味儿和一股若有若无的霉味。
我爸妈是厂里的双职工,一辈子勤勤恳恳,最大的愿望就是我能考上个大学,别像他们一样,在车间里耗尽一生。可惜,我显然辜负了他们的期望。成绩单上的红色数字,像一记记耳光,抽在他们脸上,也抽在我那点可怜的自尊心上。
我以为我的高中生活就会在游戏厅的喧嚣和老师的白眼中耗过去,直到我遇到了林薇。
林薇是我们学校的神话。这么说一点都不夸张。她就像那种活在小说里的人,永远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却比任何人都干净。
头发扎成一个简单的马尾,走路的时候,发梢会随着她的步子轻轻晃动。她不怎么笑,但偶尔一笑,就像春天里第一朵绽开的迎春花,让整个世界都亮了。
最要命的是她的成绩。每次大考小考,光荣榜上排在第一位的,永远是“林薇”这两个字。老师们提起她,语气里全是骄傲。男生们提起她,声音都会不自觉地放低,带着点敬畏和不敢靠近的仰望。她是所有人的“白月光”,清冷,遥远,碰一下都觉得是亵渎。
按理说,我和她应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她是天上的云,我是地上的泥。可命运这玩意儿,就喜欢开一些莫名其妙的玩笑。
我们的交集,开始于学校那片废弃的植物园。
高三上学期,有一次我跟人打球崴了脚,一瘸一拐地抄近路回家,路过那片植物园。那里早就没人管了,杂草长得比人都高,只有一个破旧的长椅孤零零地待在中央。我看到林薇就坐在那儿,腿上放着一本书,安安静G静地看着,夕阳的光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边,美得像一幅画。
我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在她旁边坐下,疼得龇牙咧嘴。
她从书里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肿得像馒头一样的脚踝,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一小瓶红花油,递给我。
“擦擦吧。”她的声音很好听,清清冷冷,像山泉水。
我愣住了,接过来,说了声“谢谢”。
那天我们没说几句话,但从那以后,那个废弃的植物园,就成了我俩的秘密基地。每天傍晚,她会带着书来这里看,而我会带着一身臭汗和各种稀奇古怪的话题来找她。
她给我讲数学题,讲那些让我头疼的函数和几何。她很有耐心,会用笔杆轻轻敲我的头,皱着眉说:“李然,你脑子里装的都是浆糊吗?这么简单。”
我呢,就给她讲游戏厅里的“江湖”。讲哪个小子又被我一套连招打得找不到北,讲街角那个卖烤串的大叔其实是个“扫地僧”,能记住每一个老顾客的口味。她听得特别认真,眼睛亮晶晶的,偶尔会问:“真的吗?那后来呢?”
我看得出来,她很羡慕我口中那个充满烟火气的世界。她妈妈是市重点初中的教导主任,对她管教极严,人生早就被规划好了,每一步都必须精准无比,目标只有一个——清华或者北大。和我待在一起的这半个小时,是她唯一的“叛逆”和喘息。
有一次,我用一根狗尾巴草,笨手笨脚地编了个戒指,小心翼翼地套在她的无名指上。我说:“等我以后挣了大钱,给你买个真的、镶钻的。”
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红到了耳根。她没说话,只是飞快地把那个草戒指取下来,像宝贝一样揣进了校服口袋里。
我们的关系,就在这种微妙的、谁也不说破的氛围里偷偷发展着。我们用一部破旧的诺基亚手机,在深夜里发着不敢让任何人看见的短信。她的短信总是很短,“睡了吗?”“今天累不累?”而我的回复总是很长,把一天里遇到的所有好玩的事都告诉她。
那种感觉,就像在漆黑的矿洞里挖到了一颗钻石,只想自己藏着,对着它发光,生怕被别人发现,抢了去。
日子在倒计时的牌子一天天减少中过得飞快。高考的压力像乌云一样笼罩在学校上空。林薇变得更沉默了,有时候我跟她说话,她会走神。我知道她压力大。
一次晚自习,我实在想她想得不行,就从后门溜了出去,跑到她们班的走廊上等她。她出来接水,看到我,眼睛一亮。我们俩做贼一样溜到走廊的拐角,那里没有灯,一片漆黑。
我拉住她的手,她的手有点凉,软软的。黑暗里,我能清晰地听到她急促的心跳声,还有我自己的,像打鼓一样。
“要是被抓到怎么办?”她小声问,声音里带着点紧张和兴奋。
“抓到就抓到,我还能吃了你不成?”我故作轻松地回了一句,其实手心里全是汗。
就在这时,一束刺眼的手电筒光突然从走廊那头扫了过来,伴随着教导主任那特有的、不紧不慢的脚步声。我们俩像被电击了一样,猛地松开手,各自往后退了一步,紧紧贴在冰冷的墙壁上,大气都不敢出。
那束光在我们面前晃了晃,然后慢慢移开。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我俩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劫后余生的惊慌。那一刻,我们之间的那种感觉,既刺激,又充满了危险的甜美。
可这种甜美,很快就被现实击得粉碎。
高考前一个月,学校开家长会。我妈去了,回来唉声叹气,没多说我什么,只是让我“尽力就行”。而林薇的妈妈,那位以严厉著称的王老师,也来了。
那天下午,我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搬卷子。路过教导处门口时,门虚掩着,我听到了里面传来林薇妈妈那清脆又冰冷的声音。
她在和我们班主任说话。
“……我们家林薇的目标很明确,任何一点小小的失误都可能影响她的一生。这段时间,学校一定要多费心,绝对不允许被任何人、任何事影响她的前途,尤其……是那些不三不四的坏学生。”
“不三不四的坏学生”,这八个字,像一把淬了冰的刀,狠狠地扎进了我的心脏。我站在门口,浑身冰凉。我清楚地知道,她口中的那个“坏学生”,就是我。
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如此痛苦地感受到,我和林薇之间,隔着的不是一张桌子,一条走廊,而是一个无法逾越的世界。那个世界,由分数、家境和所谓的“前途”构成,而我,被死死地挡在外面。
高考那几天,天热得像个巨大的蒸笼,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着,搅得人心烦意乱。
我和林薇的考场被分在了不同的学校。我骑着我爸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二八大杠送她去考点。她坐在后座,穿着那件白色的连衣裙,一路上一句话都没说。
到了门口,人山人海全是送考的家长。我把车停好,她从车上下来,整理了一下裙摆。
“我进去了。”她说。
“嗯。”我点了点头。
她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对我笑了笑。那笑容里,有鼓励,有期盼,还有一丝我当时没读懂的忧伤。“李然,加油。”
“你也是。”我冲她挥了挥手,看着她的背影汇入人群,消失在校门口。
那一刻,我心里突然空落落的,像是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接下来的两天,就是一场漫长的煎熬。考语文的时候,我还算镇定。可到了考数学的时候,我看着卷子上那些扭来扭去的符号和图形,满脑子都是林薇妈妈那张冰冷的脸,和那句“不三不四的坏学生”。
一个声音在我脑子里反复回响:你看,你就是个废物,你连这些题都看不懂,你怎么配得上她?你怎么敢喜欢她?
我提前交了卷,走出考场,阳光刺得我眼睛生疼。我知道,我完了。
考完最后一门,全校的学生像出笼的鸟一样,欢呼着,撕碎了书本和卷子,漫天纸屑飞扬,像一场盛大的雪。只有我,感觉自己像是被全世界抛弃了。
那之后,我和林薇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沉默。我不敢给她打电话,她也很少联系我。偶尔收到她的短信,也只是寥寥几句“吃了没?”“早点睡。”我们都在默契地回避着那个即将到来的“审判日”,谁也不敢先捅破那层窗户纸。
查分那天,我叫上了游戏厅的那几个兄弟,浩浩荡荡地杀去了网吧。我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跟他们吹牛打屁,可端着冰红茶的手,却一直在抖。
轮到我了,我坐到电脑前,手抖得连准考证号都输错了两次。旁边的阿飞拍着我的背:“然哥,别紧张,多大点事儿!”
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按下了回车键。
屏幕上,数字一个一个地跳出来。当总分那一栏,清晰地显示出“420”这个数字时,我感觉整个世界都黑了。网吧里嘈杂的音乐声、键盘敲击声、人们的叫喊声,一瞬间都离我远去。我只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无力地、缓慢地跳动。
“没事然哥,分数不高怎么了?大不了咱们一起去复读!”“就是,凭然哥的脑子,认真一年,肯定能上个好大学!”兄弟们七嘴八舌地安慰我。
我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摆了摆手:“复读个屁,老子不伺候了。”
我起身,跌跌撞撞地走出网吧,把自己关进了房间。我不敢联系林薇,我没脸联系她。我甚至不敢去想,她会考多少分。
第二天,答案就揭晓了。
学校门口的宣传栏,被一张巨大的红纸覆盖。最上面是几个烫金的大字:“热烈祝贺我校在高考中再创辉煌!”
下面是一长串名单。我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排在最顶端、用最大号字体打印出来的名字——
“林薇,7710分,省理科状元。”
710分。
这个数字像一颗炸弹,在我脑子里轰然炸开。我站在人群外,看着那些围着喜报议论纷纷、满脸羡慕的人们,感觉自己像个跳梁小丑。
我们之间,隔着290分。这290分,是天与地的距离,是云与泥的分别。它像一道冰冷的天堑,彻底斩断了我所有的幻想。
我们成了那一年,我们那座小城里最著名的“反面教材”。一个是天之骄女,一个是街头混混。所有人都知道我俩走得近,现在,我成了那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笑话。
那天晚上,我接到了她的电话。
电话那头很吵,能听到很多人在说话,在笑,在祝贺。她的声音隔着这些嘈杂,传过来的时候显得很小,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疲惫。
“李然,你……考得怎么样?”她问。
我靠在阳台的栏杆上,点了根烟,这是我第一次抽烟。辛辣的烟雾呛得我直咳嗽,眼泪都流了出来。我吸了一大口,对着电话,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一样吊儿郎当。
“还行吧,随便上个大专呗。你呢?听说考得不错?”
电话那头沉默了。漫长的、令人窒息的沉默。我甚至能想象出她在那头紧紧攥着电话,咬着嘴唇的样子。
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以为她已经挂了,才听到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对不起。”
这两个字,像一根细细的针,扎进了我心里最软的地方。
你有什么对不起的?你那么优秀,是我配不上你。
我猛地吸了一口烟,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很大声,很夸张。“你有什么对不起的?傻不傻啊你。恭喜你啊,大状元!以后去了北京,可别忘了我们这些穷哥们儿啊!”
“李然,我……”她好像还想说什么。
“行了,不说了,我这边哥们儿叫我喝酒呢。挂了啊。”我没等她回答,就狠狠地按下了挂断键。
手机扔在桌上,我蹲在地上,把头埋进膝盖里,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无声地嘶吼着。
那是我最后一次和她通话。
从此,山高水远,生死两茫茫。
我最终没有去复读。我爸托了关系,把我塞进了本地一所最烂的职业技术学院,学一个听起来很高大上的专业——“机电一体化”。
那地方,简直就是“差生”的收容所。周围全都是和我一样,在高考这场战役里败下阵来的残兵败将。我们迅速地臭味相投,每天混在一起,上课睡觉,下课就钻进学校后面那条乌烟瘴气的小吃街,抽着最便宜的烟,喝着最劣质的啤酒,打着毫无意义的牌。
我把对林薇的所有思念,所有不甘,所有被现实狠狠踩在脚下的愤怒,都发泄在了一次次的打架和自我放逐里。我用一层厚厚的、玩世不恭的铠甲把自己包裹起来,假装我不在乎,假装我很快乐。
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那种蚀骨的疼痛才会从心底蔓延开来。我会想起她在植物园里给我讲题的样子,想起她收到草戒指时通红的脸,想起她在电话里那声轻轻的“对不起”。
我爸妈看着我一天天烂下去,眼神里的光一点点熄灭,最后只剩下失望和无奈。我爸有一次喝多了,拉着我说:“然然,爸没本事,给不了你好的。但你……你不能自己瞧不起自己啊。”
我嘴上说着“知道了知道了”,心里却像是被针扎一样。
我以为我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了。混个毕业证,然后找个厂子上班,娶个差不多的老婆,生个孩子,重复我爸妈的人生轨迹。
毕业后,我真的进了一家破旧的私人小工厂,当维修工。每天穿着一身油腻腻的蓝色工装,穿梭在震耳欲聋的机器之间,和各种扳手、螺丝刀打交道。一个月累死累活,挣不到一千块钱。
直到有一次,厂里一台从德国进口的老机器突然停摆了。这台机器是厂里的命根子,它一停,整个生产线都得停。厂长急得满嘴起泡,请了好几个所谓的“专家”来看,都束手无策,说只能等德国那边的工程师过来。
那天晚上,所有人都下班了,只有我一个人留在了车间。我看着那台像钢铁巨兽一样趴窝的机器,一股说不出的邪火从心底里冒了出来。凭什么?凭什么我们就得等别人?
那股子混不吝的狠劲儿上来了。我从办公室偷来了那本厚得像砖头一样的德文说明书,又找了本德语词典,一个词一个词地对着啃。我三天三夜没合眼,饿了就啃几口干脆面,困了就用冷水泼脸。我把那台机器的每一个零件都拆了下来,清洗,检查,再装回去。
第三天凌晨,当我按下启动按钮,那台机器发出一阵低沉的轰鸣,重新运转起来的时候,我整个人都虚脱了,一屁股坐在了冰冷的、满是油污的地上,却咧开嘴笑了。
厂长第二天早上看到正常运转的机器,激动得差点给我跪下。他狠狠地拍着我的肩膀,眼睛里放着光:“小伙子,真是个人才!我以前怎么没发现!”
“人才”这两个字,让我恍惚了一下。
我想起了很多年前,林薇拿着笔杆敲着我的头,皱着眉说:“李然,你就是懒,其实你脑子不笨的,很聪明。”
那一刻,我突然不想再这样烂下去了。我不想一辈子待在这个满是油污和噪音的地方。我不想等我三十岁、四十岁的时候,变成一个只会在酒桌上吹牛逼,说自己年轻时也认识过省状元的中年油腻男。
我开始拼命地看书,准备考公务员。
这个决定,在当时我周围所有人看来,都像个天大的笑话。一个三流职校毕业的维修工,要去跟那些正儿八经的大学生竞争?
但我不管。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白天在工厂上班,满身油污,晚上回到那个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的出租屋里,我就变成了另一个人。我把《申论》、《行测》的教材翻得卷了边,一页一页地做笔记,一道一道地啃真题。
那段日子很苦。工友们叫我去喝酒,我拒绝了;叫我去打牌,我拒绝了。我成了他们眼中的怪物和异类。
有时候学到深夜,我会忍不住想起林薇。我从不敢主动去打听她的消息,但这个世界太小了,总有一些关于她的“传说”,会通过各种渠道传到我耳朵里。
从高中同学的聚会闲聊里,我听说她去了北大,拿了全额奖学金,是她们院里的风云人物。
从街坊邻居的羡慕议论里,我听说她又被保送读了研究生,交往了一个同样优秀的男朋友,也是北大的,听说家里背景很厉害。
从我妈偶尔接到的、她妈妈打来的“炫耀”电话里,我听说她毕业后留在了北京,进了一家顶尖的金融公司,年薪是我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每一次听到她的消息,我的心都像被针狠狠扎了一下。她的人生,在云端之上,璀璨夺目,像一颗遥远的星星。而我,还在泥泞里挣扎,苦苦求生。
她是我不敢触碰的梦,是我午夜梦回时心口上的一道疤。
但同时,她也是激励我从泥潭里爬出来的,唯一的那束光。
我想离她的世界近一点,再近一点。哪怕我们永远不可能再有交集,我也想站在一个稍微高一点的地方,至少能在同一个城市里,和她呼吸同样的空气。
我的人生,从考上公务员那一刻起,才算是真正按下了重启键。
那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路,比我在工厂里修机器要难得多。
第一次考试,我失败了。看着那几分之差的成绩单,我把自己关在出租屋里,喝了一整夜的闷酒。第二天醒来,头痛欲裂,但我看着桌上那堆被我划得密密麻麻的复习资料,又重新坐了下来。
第二次,我终于考上了。不是什么好单位,是离市区几十公里外,一个偏远乡镇的基层科员。报到那天,我爸妈送我到镇政府门口,眼圈都红了。我爸拍着我的肩膀,反复说:“好好干,好好干。”
乡镇的工作,远比我想象的要繁琐和辛苦。没有朝九晚五,没有周末。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处理那些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谁家的鸡吃了谁家的菜,谁家的地界多占了谁家一指宽。我还要跟着老同志下田埂,顶着大太阳,一寸一寸地丈量土地。到了汛期,就要去守堤坝,蚊子多得能把人抬走。
我学会了很多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我学会了看人脸色,学会了说场面话,学会了在酒桌上被灌得酩酊大醉第二天依旧准时上班。
曾经那个棱角分明、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愣头青,被现实一点一点地磨平了。但我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狠劲儿还在。别人不愿意干的活,我干;别人嫌麻烦的事,我上。我干得比所有人都多,比所有人都拼。因为我知道,我没有背景,没有学历优势,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这股子不要命的劲头。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话听着很俗,但却是真的。
有一次,邻村因为征地补偿款的问题,闹起了群体性事件。几十个村民堵住了镇政府的大门,情绪激动,眼看就要失控。领导们急得焦头烂额,谁上去说话都被骂得狗血淋头。
我看着那些和我们家属区大爷大妈差不多面孔的村民,想起了以前在街上混的时候,那些处理纠纷的“土办法”。我主动请缨,走到了人群前面。
我没跟他们讲大道理,没跟他们谈政策文件。我就蹲在带头闹事的那个大爷面前,给他递了根烟,用乡音跟他们唠嗑。我说:“大爷,我知道你们心里有气。这钱的事,不是小事。但咱们这么堵着,问题也解决不了,还耽误自己工夫,是不是这个理?”
我用以前在社会上学来的那套,跟他们讲人情,说道理,分析利弊。我说得口干舌燥,终于把他们激动的情绪给安抚了下来,答应坐下来好好谈。
这件事,让县里下来处理问题的领导对我刮目相看。他觉得我这个年轻人,有冲劲,有办法,不是个书呆子。
后来,市里搞扶贫项目,我被抽调了过去。在一个扶贫方案的讨论会上,我根据自己在乡镇的经验,提出了一个“造血式扶贫”的思路,而不是简单的“输血式”给钱给物。这个方案,意外地得到了市里一位主要领导的赏识。
就这样,我被正式调到了县里,然后又过了几年,被调到了市里。
我的职位,从一个小小的科员,到处室的副主任,再到主任。这个过程,充满了汗水、委屈和各种看不见的人情世故的博弈。我学会了在酒桌上,用一杯杯白酒换来一个个项目;我学会了在会议上,做一份措辞严谨、滴水不漏的报告。
我变得越来越不像当年的那个我了。我变得成熟、稳重,也变得圆滑、世故。我买了房,买了车,成了别人口中那个“年轻有为的李局长”。
十多年过去,我终于坐上了市水利局副局长的位置,分管全市的防汛抢险工作。
我有了体面的生活,光鲜的社会地位,身边也不乏各种示好的异性。我相过几次亲,但都无疾而终。那些女人看重的,是我的职位,我的前途。她们很好,很现实,但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我知道缺了什么。
在那些应酬到深夜,一个人开车回家的路上;在那些被噩梦惊醒,看着窗外漆黑夜色的凌晨,我还是会控制不住地想起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
她在我心里,从来没有离开过。
我拥有了越来越多,却感觉自己越来越孤独。我爬到了一个看似不错的高度,却把那个最真实的自己,连同我整个的青春,都永远地丢在了那个遥远的、回不去的夏天。
那年夏天,我们市遭遇了五十年不遇的特大暴雨。
气象台的红色预警一个接一个,像是催命的符咒。整个城市仿佛被泡在了一个巨大的水盆里,雨下得天昏地暗,分不清白天黑夜。
作为分管防汛的副局长,我成了这座城市里最忙碌的人之一。我连续三天三夜没有合眼,办公室里的烟灰缸堆得像小山一样。会议、报告、指令、调度……我像一个被上了发条的陀螺,高速运转,不敢有丝毫停歇。
城市内涝严重,交通瘫痪。尤其是西区的老城区,地势低洼,排水系统老化,成了一片汪洋。水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上涨,无数居民被困在家中,情况万分危急。
“李局,西区的电力中断了,所有固定电话和手机信号全部失联!”
“李局,xx小区的围墙塌了,洪水倒灌进去了!”
“李局,请求支援!我们这边人手严重不足!”
指挥中心里,各种告急的电话和报告声此起彼伏,每一个消息都揪着我的心。
“不能再等了!”我把手里的报告往桌上一拍,站了起来,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我亲自去一线!”
所有人都劝我:“李局,太危险了!”
“危险个屁!老百姓都被困在水里了,我坐在这儿算怎么回事!”我抓起挂在衣架上的雨衣和桌上的安全帽,大步走了出去。
我带着一支抢险突击队,乘坐着冲锋舟,在浑浊的、漂浮着各种杂物的洪水中,艰难地向西区老城进发。雨点像石子一样砸在我的安全帽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我站在指挥车上,车顶的警灯疯狂旋转,红蓝交替的光映在我被雨水打湿的脸上。我举着高音喇叭,对着那些被淹的居民楼声嘶力竭地喊话,指挥疏散群众,协调冲锋舟一趟一趟地去救援那些被困在楼上的人。
“大家不要慌!保持冷静!救援队来了!老人和孩子先上船!”我的嗓子已经完全哑了,喊出来的声音像是破锣。
救援工作在紧张和混乱中有序进行着。一批批被困的群众,被转移到冲手舟上,再送到地势较高的临时安置点。我的目光习惯性地扫过那些惊魂未定的脸,他们在哭,在喊,在互相寻找失散的亲人。
就在这时,我的目光,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攫住了。
一艘刚刚靠岸的冲锋舟上,一盏手持的应急灯惨白的光,正好打在了一个女人的脸上。
她被一个穿着橙色救生衣的队员搀扶着,怀里紧紧地抱着一个看起来只有三四岁的小男孩。她浑身都湿透了,黑色的长发凌乱地、狼狈地贴在脸颊和额头上。
雨水顺着她的发梢往下滴,她的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嘴唇因为寒冷和恐惧,呈现出一种青紫色,整个身体都在不受控制地瑟瑟发抖。
尽管她如此狼狈,如此惊恐,如此憔悴。
但那张脸,那双眼睛,那熟悉的轮廓……哪怕是化成灰,我也认得。
是林薇。
轰的一声,我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周围的一切声音——对讲机里声嘶力竭的呼叫、雨点的咆哮、人群的嘈杂、发动机的轰鸣——在这一刻全部消失了。我的世界里,只剩下那盏应急灯下的她。
时间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然后开始疯狂地倒流。倒流回十几年前那个闷热的夏天,倒流回那个废弃的植物园,倒流回她穿着白色连衣裙对我微笑的样子。
林薇?
怎么会是她?
她不是应该在北京吗?不是应该在窗明几净的高级写字楼里,过着光鲜亮丽、人人羡慕的生活吗?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出现在这个被洪水围困的、破败的老城区?
她怀里那个孩子……是谁的?
无数个问题,像无数颗炸弹,在我脑子里接二连三地炸开。
我下意识地想冲过去,想拨开人群,想走到她面前,想问她一句“你还好吗”。可我的双脚,却像被灌了铅一样,死死地钉在原地,一步也动弹不得。
“李局!李局!您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我的秘书小张看我神情不对,在我耳边大声地喊着。
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就在我失神的这短短几秒钟里,那艘冲锋舟上的人已经全部下来了。人群像潮水一样涌动,她抱着那个孩子,被裹挟在混乱的人流里,一转眼,就消失在了我的视野中。
不!
一种巨大的、前所未有的恐慌,像一只冰冷的手,瞬间攫住了我的心脏。
我不能再失去她第二次!绝对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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