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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大丰某足浴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消防验收,无消防开业检查,无食品安全许可证,无特殊行业许可证,要求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相关职责,要求立即整改,停止该场所营业、使用的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面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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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网友留言,盐城市大丰市场监督管理局、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回复道:来信人,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一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本局已对该店进行检查,责令该店停止提供餐饮服务,并对负责人批评教育,要求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于2025年11月20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局于2025年11月26日15时29分通过座机告知您,您若有后续证据可提交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城西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答复:2025 年11月13日,我大队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盐城市大丰龙*西*月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门头:西*月,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号1幢*层,法定代表人:***)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市民反映情况实属。我大队已进行立案查处。感谢来信!
来源:大丰123网、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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