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打到后期,国民党那边已经是败象毕露,人民解放军推进速度越来越快,很多国民党部队面临抉择,是顽抗到底当俘虏,还是找其他出路。

这时政策上就多了个“投诚”选项,跟起义、投降、俘虏不一样,它给那些不想硬扛但又没早早起义的官兵一条中间路。为什么单设这个类别呢?得从整个战争形势和政策灵活性说起。

解放战争从1946年全面爆发,到1949年基本结束,这期间国民党军总共损失了八百多万,其中起义和投诚的就占了近两百万,这数字可不小,直接加速了战争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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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政策主要是起义、投降和俘虏三种,起义是主动站过来帮忙的,待遇最好;投降是打到没招了才低头,基本算被动;俘虏就是死扛被抓的,最惨。

但后期国民党军人心浮动,不少人想停手却拉不下脸直接投降,这时候投诚就派上用场了。它不像起义那么积极,但比投降主动点,强调在认清形势后自己放下武器,避免无谓伤亡。

起义是最积极的一种,指国民党部队在政治上觉醒,率领整建制部队转到人民解放军这边,还能保持组织形式,对解放军起配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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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高树勋在1945年10月邯郸战役中率新编第八军等上万人通电脱离国民党,这就算起义,因为当时国民党还占优势,他主动过来帮忙。起义部队一般保留建制,经过改造直接编入解放军,军官还能继续任职。

相比之下,投诚就消极多了,通常是形势逼迫下才选择,部队需要缴械,军官调训,士兵改造后补入解放军,没起义那么光荣。

投降呢,是完全陷入绝境、失去反抗能力后被迫停手,比如被围得水泄不通才举白旗。俘虏是最被动的,顽抗到最后被缴械,待遇最差,往往要关押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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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6月新华总社发的解释就明确了,起义要有政治觉悟和配合,投诚则是被迫或投机性质,必须缴械编散。这区分不是随便定的,为的是鼓励更多国民党军早日停战,减少双方损失。

后期特别加投诚这个选项主要因为战争进入尾声,国民党败局已定,很多官兵不想再打,但起义门槛高,需要事先联系、成建制行动,还得有政治表态。不少人觉得直接投降丢人,心理上过不去,尤其是职业军人,面子问题大。

投诚就给了他们台阶,承认他们是主动选择放下武器,不是完全被动。解放军这边也现实,目的是尽快结束战争,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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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说,1948年辽沈战役后期,沈阳守备总队毛芝荃他们直到解放军兵临城下才联络,要求认起义,但没事先协议,解放军不认,最后定为投诚。这避免了强攻,节省了力气。

政策灵活性在这里体现出来了,早点投诚就能少打仗,全国解放就能早点实现。如果没这个选项,很多部队可能死扛,造成更多伤亡。投诚还弱化了国民党抵抗意志,让他们内部瓦解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