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不超10亿元3年期可交换债获深交所无异议函
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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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九洲集团拟以所持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截至公告日,九洲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86,907,288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47.91%。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满足换股条件的持有人有权交换为公司股票。九洲集团将在无异议函12个月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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