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12时许,孙某某驾驶豫VFV9**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舞阳县北舞渡镇贾湖村村道十字路口时,与由西向东行驶贾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汽车相撞,造成贾某某受伤和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视频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孙某某在通过路口前,一路逆行,且存在明显的观察疏忽与未减速行为。
经事故处理民警现场勘查后认定:孙某某驾驶机动车,未实行右侧通行,且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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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通行法则
01
提前减速
降低车速是为了更充分地观察,经过路口注意减速,观察两侧是否有行人、非机动车经过,时刻留意路面情况。
02
观察两侧
机动车行经建筑物拐角、绿化带两端,以及从大型车辆旁边经过时,要防范“鬼探头”,应减速并鸣喇叭,以免行人突然出现发生意外。
03
停车让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04
谨慎通过
安全通过是硬道理,守法、谨慎是关键。时刻提防忽然窜出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及时刹车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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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右侧通行基本原则,严禁逆向行驶,驾车行经农村路口、村道交汇处等视线盲区较大路段时,必须提前减速,做好停车瞭望准备,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务必牢记“让右原则”,即让右侧来车先行,在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舞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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