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顺利召开,通稿已经公布了。
和去年不同,今年的通稿里没有直接提到“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那么这不是意味着2026年养老金的调整悬了呢?
在我看来不能这么理解,因为2023年的会议通稿里也没有提,但2024年养老金上涨了。更重要的是,今年会议明确提到要“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退休人员的主要收入是养老金,增收计划应该包含养老金的增长。
因此,2026年养老金有望继续增长。当然,涨幅可能与今年类似,预计在1.5%至2.5%之间。
我们假设2026年继续提高养老金,那么是直接在原来每月领取的金额上调整一定的比例吗?
显然不是,这些年养老金调整已经形成一套成熟的模式,需要结合所在地区经济状况、累计缴费年限或叫工龄、个人基本养老金收入和年龄等众多因素,最终得出一个具体的数字。
其中,与工龄有关的部分叫作挂钩累计缴费年限增加额。比如,某地规定一年工龄增加0.8元,张三的累计缴费年限为30年,那么这部分养老金可以加24元;又比如,另一地规定15年以内工龄加0.7元、16年及以上部分一年加1元,那么30年的缴费年限对应25.5元。
显然,工龄长的退休人员希望挂钩累计缴费年限增加额越多越好,也就是工龄单价越值钱对他越有利;相反,缴费年限较少的退休人员宁愿其它部分的增加额,如定额增加额高一点,因为他们的工龄段,没法因高工龄单价获得更多的涨幅。
那么如果2026年继续调整养老金,工龄对增加额有多重要呢?结合最近几年的养老金调整实际,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调整方案会保留挂钩工龄增加额部分,但占比逐步下降。
养老金上涨的大盘子固定下来后,前面提到的几个与增加额有关的因素就在这个大盘子里分,某部分增加额多了,剩下几部分自然要变少。
人社部门关于养老金的调整有两个原则。
一是保基本,要让低养老金收入者多加点,以保障他们能靠养老金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资金支持;二是体现“多缴多得”原则,不能过分打压工作时积极缴纳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涨幅,否则会形成负面效应,导致正在工作缴费的人宁愿少缴纳养老保险。
本质上来看这两个原则是存在矛盾与冲突的,为了尽量同时达成两个目标,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将把主要资源放在保基本的定额增加额和让高缴费人员具有一定调整优势的挂钩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上。
这就使得与工龄直接相关的挂钩累计缴费年限增加额占比越来越低,长工龄优势遭削弱。
以河南为例,2023年的工龄单价是1.2元、2024年为1元、今年只有0.53元了,两年时间下降了56%;而定额增加额则从2023年的35元下降至2025年的27元,少了23%。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至2025年的养老金平均增长比例分别是3.8%、3%和2%,定额增加额的降幅显著低于平均调整比例的下降,但工龄单价降得更多。
河南的情况不是个例,江西工龄单价两年下降60%、上海下降50%、湖北降72%、山西降55%,其他地区就不逐一列举了。
趋势已经形成,短期内很难改变。
有人可能会认为降低工龄单价是对“长缴多得”原则的违背,不能完全这么理解。缴费年限因素在你的基本养老金里已体现出来了,工龄短的人养老金不可能高,他们的挂钩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就很少,所以工龄因素在另一部分养老金增加额里是有间接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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