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在一份公开的法院裁定书中诉称:该公司与艺人鞠婧祎的经纪授权期限到2033年8月15日,主张相关杂志社赔偿30万元损失,但鞠婧祎方先后通过相关账号和律师发布声明,称鞠婧祎与上海丝芭已于2024年6月15日解约。
△法院公开的上海丝芭相关著作权纠纷案文书。
上述裁定书显示,原告丝芭集团诉求:判令被告立即下架含鞠婧祎肖像和姓名的杂志并删除宣传内容;赔偿损失共计30万。事实和理由:2013年8月16日,丝芭集团与第三人鞠婧祎签订专属艺人合约,又于2018年9月10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其是鞠婧祎唯一独家经纪公司,同时,独家拥有鞠婧祎姓名、肖像、形象及声音等专有使用权。丝芭集团对鞠婧祎的独家经纪权属期限为2013年8月16日至2033年8月15日。在独家代理经纪合同有效履行期间内发现,被告擅自与鞠婧祎合作,为杂志拍摄了多张封面照片、内页照片及大量宣传物料,并公开发售。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鞠婧祎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12月16日,实名认证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杨曙光律师通过个人社交媒体发布声明,基于“丝芭文化在合作期间怠于履行经纪公司应尽之义务,并存在诸多违约行为”,委托人鞠婧祎选择于《艺人合约》期限届满前主动行使单方解约权并已于2024年6月15日向丝芭文化发送了《解约函》,该函于当日到达丝芭文化并生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双方之间的《艺人合约》已于2024年6月15日解除。
上海丝芭称2018年签署补充协议延约至2033年,并公布单方笔迹鉴定报告。鞠婧祎方出示法院两次司法鉴定结果(2025年2月及9月),均显示“无法判断签名为本人所写”。
△鞠婧祎代理律师发布的律师声明。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王靖,注册资本约8927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王靖、上海星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持股。天眼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涉及多起法律诉讼,案由包括合同纠纷、其他合同纠纷等。风险信息显示,今年7月,该公司新增多起股权冻结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丝芭文化传媒集团董事长王靖所持该公司约4000万股权也被冻结。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丝芭公司还注册有多枚“鞠婧祎”商标,国际分类包括广告销售、教育娱乐、日化用品、乐器等,这些商标申请于2016年、2020年,并分别于次年完成注册,此外丝芭还备案有鞠婧祎相关的多个域名。
△上海丝芭董事长王靖所持该公司约4000万股权被冻结。
记者注意到,鞠婧祎分别在2024年12月和2025年10月,在上海市注册成立了两家个人独资企业,目前两家企业均为存续状态。
△鞠婧祎注册的两家个人独资企业。
鞠婧祎(Cecily),1994年6月18日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流行乐歌手。2013年11月2日,鞠婧祎凭借SNH48《剧场女神》团体公演正式出道。2016年,主演个人首部玄幻剧《九州·天空城》,还曾出演《芸汐传》《热血长安》《新白娘子传奇》等作品。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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