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是否真的能成为意外险拒赔的正当理由?未告知与事故无直接关联的慢性病,是否构成拒赔的合法依据?
“我爸都72岁了,属于高风险人群,这8万手术费不能赔。”陈老先生的子女为父亲购买意外险时,本想为晚年生活多添一份保障,却未料到,当父亲在浴室滑倒、摔断股骨颈后,保险公司会以“年龄偏高”及“未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将理赔申请拒之门外。
今天,我们以陈老先生的实际案例,深入解析老年人意外险理赔的核心难点,并为您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应对策略,守护父母应得的保障。
案情简介
2023年大年初一的一个清晨,72岁的陈老先生在浴室洗漱,因地面刚拖过有水,脚一滑摔在瓷砖上,右侧臀部疼痛不已,随即送医检查,确诊为右侧股骨颈骨折,需立即手术,手术费、麻醉费、住院费、术后康复费等合计花费8万多元。
半年前,陈老先生的子女特意为父亲购买了一份10万元保额的老年人意外险,正是为了防范老人意外受伤的风险。
他们赶忙把病历、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整理好,接下来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的申请,
可等了半个月,却收到了《拒赔通知书》,理由让一家人又气又懵:“经核查被保险人年龄超过70岁,属高风险年龄段;且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轻度关节炎病史,影响我司承保决定,故不予赔付。”
陈老先生的子女反复解释:“我爸的高血压平时控制得很好,这次是地滑摔的,跟高血压没关系啊!买保险时也没人问过关节炎的事。”然而,保险公司方面始终反复强调“年龄超标”与“健康告知不全”的问题,几轮沟通下来,理赔进程陷入僵局。
看着病床上还在康复的父亲,再看看手里的8万医疗费单据,陷入了无助,后来经朋友推荐找到我,希望能弄明白“老年人年龄大就不能理赔吗?” “没说的慢性病真的影响理赔吗?”
何帆律师解读
接手陈老先生的案子后,我当即抓住核心争议点:保险公司以“年龄超70岁” “未提及有高血压、关节炎”为由拒赔,这究竟合不合理?
这两个情况可是老年人购买意外险理赔时常见的闹心之事,也是助力陈老先生家人维权的关键所在。
其一,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而言,若保险公司想要对年龄设理赔限制,如“超70岁不赔”之类情形,需满足两个条件:其一需在保险合同中以加粗、标红等醒目方式予以提示,使投保人可轻易察觉;其二需将“高风险年龄段”的具体限制予以明确说明,例如“超70岁意外医疗仅赔50%”之类,不能笼统地以“高风险”代替。
我请陈老先生的子女找出保单,仔细查看后发现“年龄相关条款”隐藏在“特别约定”章节的小字之中,仅写了“高龄人群需留意风险”,既未提及“超70岁不赔”,也没有做任何显眼的提示;子女想起,投保时业务员只说“是专门给老人制定的意外险,放心买”,根本没提到年龄限制。如此一来,若保险公司以“年龄大”为由拒赔,那是没有合同与法律依据的。
更要紧的是《保险法》第十六条中的“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合同生效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因投保人未告知相关情况而单方解除合同或拒赔。此外,仅以“年龄”为由拒赔,在法律上通常难以成立。
陈老先生的保单生效仅半年,虽不适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但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依然难以成立。首先,“年龄”本身并非需要额外“告知”的事项,投保时提供的身份证号已明确载明年龄,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即应知晓。更关键的是,年龄并不属于《保险法》意义上“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的关键情况”,因此不能构成合法的拒赔理由
其二,法律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其重要前提是:仅限于那些“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或加费”的重要事实。如果未告知的病史与本次发生的意外事故没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则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付。
陈老先生的高血压与关节炎属于慢性病,此次需要理赔的是“在浴室滑倒致股骨颈骨折”。陈老先生和滑倒骨折并无直接因果关联,高血压不会致使滑倒发生,关节炎也不会让股骨颈骨折更易出现,保险公司用这些不相关病史予以拒赔,本质上是在扩大“健康告知”范围。
我曾经在法院担任员额法官,办理过好几十起老年人意外险纠纷案子,清楚法院对于“健康告知”的裁判倾向:会把“跟意外有关的病史”和“没啥关系的慢性病”严格区分。
在陈老先生的案件中,我们帮其家人做了两件关键事:一是向保险公司出具法律意见,指出“年龄限制条款未提示无效,无关病史不构成未告知”;二是让主治医生出具《伤情成因说明》,明确写着“股骨颈骨折系外力撞击(滑倒)直接导致,与高血压、关节炎无关”。
在确凿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规定面前,保险公司最终承认其拒赔理由不成立,全额赔付8万元医疗费。
老年人意外险中“年龄超70岁”并非直接不赔,需条款明确提示并说明限制内容;若未告知的慢性病与意外无关,则不属于拒赔理由;解决理赔难题的关键在于查看条款提示是否到位,以及区分病史与意外是否相关,可依据不可抗辩条款等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类似案例
不过,也不是所有“老年人未告知病史”的案子保险公司都会败诉。我之前在判决文书网上看过一个案例,结果就和陈老先生案截然不同,这也能帮大家更加明确“重要事实”的边界。
在那个案子当中,75岁的李老先生在投意外险的时候,隐瞒了“严重骨质疏松症”的病史,医生也与他说过:“得小心别摔倒,不然容易骨折”。
后来他在家中不小心轻微滑倒,结果股骨就骨折,申请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因为他“没告知严重骨质疏松”,拒绝赔付。
法院审理后认为,严重骨质疏松会致使骨骼极为脆弱,稍一用力便极有可能骨折,这“属于能影响保险公司承保的关键情形”(若知晓该情形,保险公司或许会提高保费或限制保额),且该病史与意外骨折存在直接关联,最终支持了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
同样是“老年人意外骨折理赔”,为何结果差异如此之大?
关键在于“病史与意外是否有关联、是否会影响承保”,陈老先生的案子是“无关慢性病,不影响承保”,李老先生的案子是“病史与这事相关联,影响承保”。这也说明,它既坚定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对故意隐瞒重要病史的行为进行约束。关键就在于未告知的病史是否"重要"且与事故"相关"。
结语
为父母购买意外险,是子女尽孝心的一种守护,不应让“年龄”“健康告知”成为这份守护的阻碍。许多拒赔情况的出现,本质上是源于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有时会利用投保人对"提示义务"和"因果关系"等法律概念的不熟悉,通过模糊解释条款的方式规避赔付责任。
若你正为给父母办理意外险理赔而发愁:被“年纪大” “未提及慢性病”这类理由拒赔;不清楚病史与意外有何关联;手持证据却不知如何整理,别慌,何帆律师可助你分析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合理;教你怎样去收集医生开具的证明、保单条款这类关键证据,以证明病史与意外并无关联;还能陪你一同与保险公司沟通,以法律的逻辑剖析其“年龄和健康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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