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5年7月,聊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案件线索转办通知书》,依法对辖区内某健康管理中心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通过讲课和产品体验的方式,向老年消费者宣传其销售的场能电脑治疗仪具有调理糖尿病、高血压病、偏瘫后遗症、失眠、耳鼻科疾病、心脑血管病、泌尿系统疾病、运动系统疾病、消化道疾病等功能。与场能电脑治疗仪使用说明书标示“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原发性 I 期高血压病及肩周炎、骨关节退行性病变引起疼痛的辅助治疗”严重不符,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 修订)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并处罚30000元。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 修订)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 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案件启示

随着老年群体对健康的需求持续攀升,部分不法商家紧盯老年人防范意识较弱、渴望健康的心理特点,通过夸大产品功效、虚假承诺疗效、组织非法会销等方式误导消费者,不仅侵害了老年人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本案的查处体现了执法机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的坚定决心,也有助于遏制针对弱势消费群体的不法营销模式,保护其财产与健康安全。

(供稿单位:聊城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赵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