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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辉县市4个路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辉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辖区内4个路口新增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5年12月25日起正式启用,现向社会公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

电子警察抓拍以下类交通违法行为:

1、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4、逆向行驶;

5、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6、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7、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

设置地点:

1、辉县市水竹大道与九山路交叉口(小编注:爆米花十字);

2、辉县市协和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小编注:辉县法院丁字口);

3、辉县市太行大道与九山路交叉口(小编注:美郦山十字);

4、辉县市X036县道黄马线4KM+500M处(与豫北职业技术学校交叉口);

特此公告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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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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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畅通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