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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栖霞公安

缜密侦查 快速出击

查处一起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及时截断一条

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链条

案件回顾

近日,栖霞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在工作中获得线索,辖区有人非法猎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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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分析研判,11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现场查获野生鸟类2只,经林业部门鉴定,该鸟类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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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李某曾在网上对苍鹰进行出售。12月12日,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循线追踪,赶赴威海市将非法收购苍鹰用于制作标本的于某、孙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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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男,45岁)、于某(男,38岁)、孙某(男,35岁)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野生鸟类是生态系统的

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鸟类资源就是守护绿水青山

如发现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

请立即向当地

林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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