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办的“2025信用修复论坛暨《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研讨评审会”顺利举行。

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济南等地设立线下会场,汇聚了各相关单位代表、有关省市信用行业社团组织、行业专家学者、标准起草组成员及参编单位代表等近120人参与。

会议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质量信用分委会副主任委员吴晶妹,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信用工作委员会首席专家、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林钧跃,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王伟,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周莉等专家学者出席。

会议围绕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及企业信用修复落地实施展开深入探讨,并对起草的《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实施指南》团体标准进行研讨。

在论坛研讨环节中国人民大学吴晶妹教授指出,信用修复是失信主体对其失信行为进行纠正的自我管理行为,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新办法体现了政策关怀和发展方向,对失信主体具有正向引导作用,同时为市场树立了诚信经营的明确信号

其核心要点包括:

✅一是失信主体需主动采取措施,清除或降低因失信行为对被侵害主体造成的损失;

✅二是失信主体应通过实际行动减少对他人的负面影响;

✅三是失信主体需努力获得被侵害者的谅解,以实现真正的信用修复。这一过程不仅是失信主体的自我救赎,也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

她还指出,当前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更多关注监管者自身的动作,如失信公示流程、失信界定标准等,而在失信主体的自我修复和社会监督方面涉及较少,对失信主体是否获得对方谅解、清除侵害程度等内容的规定较为薄弱,第三方监督力量和社会约束机制的建设仍有待加强。

她建议,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对失信主体自身修复活动的具体指导,推动其更深入地参与信用修复。同时,加大对第三方监督力量的建设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信用修复环境。在激励包容的同时,继续保持对虚假行为的严格底线,确保信用修复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王伟分享了两部委《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及制度建设,重点分析了其加速原因、修复机制、部门职责分工以及破产重整中的特殊应用。

他指出,2025年成为信用修复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相关政策密集出台,这一加速背后的原因在于过去过于注重失信惩戒,导致企业在被列入黑名单或公示处罚信息后面临诸多不便

当前经济形势严峻,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当务之急,信用修复因此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发改委负责“信用中国”平台的总窗口功能,所有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通过该平台进行信用修复。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修复工作,但修复结果仍需统一推送至“信用中国”。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其他行政机关,修复结果最终都需在“信用中国”上统一呈现,从而避免多头管理和信息不一致的问题。这种双轨制设计既体现了分工明确,又确保了修复结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在《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研讨评审环节,专家组推选林钧跃先生担任组长,标准撰写执笔人赵燕博士介绍了标准编制背景、工作进展及主要文本内容。参编单位代表和与会专家,围绕标准条款展开热烈研讨,从实操性、规范性、适配性等维度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为标准的完善优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本次会议为政策解读与经验交流搭建了专业平台,也为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的标准化、规范化流程提供了一份可操作的“说明书”,将为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和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下一步,起草组将尽快修订完善标准文本,力争在年底发布实施。

这项标准的发布对构建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生态、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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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源源

校稿:昊宇

来源:中国服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