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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新闻网

近日,梅州市林业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单位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在检查过程中,梅州市江南片区一家烧烤店竟公开将蛇肉作为菜品销售,面对执法人员,店主还声称这是“合法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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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林业局执法人员明确回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我国全面禁止食用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蛇类属于典型的陆生野生动物,常见的如 赤麂 、竹鼠、果子狸等,无论是否来自人工养殖,均属于禁食范围 。即便为常见种类,蛇也大多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即“三有”保护动物),严禁非法猎捕、交易、食用。因此,无论蛇源是否来自人工养殖,其经营售卖和食用的行为均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