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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2025年10月31日,在白银市景泰县,卢某红驾驶甘A3DY7*号小型客车沿景泰县G338线由西向东行驶至景泰县芦阳镇芳草-条山G338至景泰南收费站南7米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时,与沿芳草-条山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该路口处的席某驾驶的甘DDE21*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席某受伤、两车及道路北侧护栏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经事故勘查民警调查取证,当事人卢某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认定当事人卢某红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驾车行驶至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从源头上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来源:白银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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