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文物竟流至拍卖行,估价8800万元,这个案子很有看头,我从律师办案、看证据链和程序合规的角度,给各位捋一下这里面的疑点。
1959年1月,庞增和先生把家里珍藏的137幅古画无偿捐给南京博物院(南博),其中包括著录于《虚斋名画录》的明代仇英《江南春》。
可几十年后,这幅画竟出现在2025年北京一场拍卖会上,估价8800万元!
庞家后人庞叔令一查:画没了,南博说“早就当伪作处理了”。
但这里面疑点重重:
第一,鉴定靠不靠谱?
南博说1961年、1964年两次鉴定认定是假画,而捐赠人庞增和的女儿,庞叔令质疑鉴定人员的专业独立性,其中包括有人被指为馆内征集体系人员。。
第二,记录为啥打码?
2025年法院开庭,南博交出的鉴定材料复印件,关键内容全被打上马赛克,只留一句“仇英《江南春》假”。具体怎么判的?依据啥标准?
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图卷(局部),2025年出现在北京一拍卖公司预展中
第三,就算真是伪作,也不能悄悄处理
即便按“不够入藏标准”逻辑剔除藏品,1986年《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必须经专家复核审议、造具详细清单,并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四,程序违法,涉嫌违规处置国有文物
按1986年《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调拨、交换出馆要履行审批并办理注销手续:一级藏品须报文化部文物局批准,其他藏品须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若以‘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为由处置,也应专家复核、造具清单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截至目前公开信息,尚未看到处置审批、移交清单、接收单位等可核验文件被公开披露。
更蹊跷的是,有线索显示,这幅画早在1996年后就在南京一家叫“易兰斋”的古玩店出现过。
如果属实,那路径很可能是:
南博内部人员以“伪作”名义违规移出画作,然后私下售予古董商(如易兰斋),再长期持有来养货几十年,之后包装成“家族秘藏”,委托北京拍卖行高价上拍。
8800万元的估价,显然不是按赝品来定的,这说明拍卖行和委托方至少是把它当作真迹在运作,背后很可能有一套“流传有序”的故事支撑。
1962年11月,江苏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给庞家后人捐赠古代书画137件的奖状
为此,庞叔令把南京博物院告上了法庭,她只要求三件事:
第一,把137件捐赠画作的清单和现状说清楚;
第二,让我亲眼看看这些画还在不在;
第三,那5件“消失”的画,尤其是估价8800万的仇英《江南春》,必须还回来!
法院也明确了庞叔令是捐赠人后代,有权知道。
2025年6月,法院出了调解书,白纸黑字要求南博在月底前安排查验,并说明失踪画作去向。
可到了现场,5幅画根本拿不出来;问去哪儿了?南博只回一句:“90年代当伪作处理了。”
而引爆舆论的关键就在于拍卖图录上的《江南春》与南博所称已处置的受赠作品,是否为同一件?
眼看事情越查越不对劲,庞叔令立马申请强制执行,案子也从查账升级到追责。
这已经不是保管不善,而是涉嫌违规处置国有文物!
明 仇英 《江南春》图卷(局部)
这么多漏洞,警方真要介入,通常两头开查:
一头盯出口,顺着拍卖这条线往下挖:
马上调拍卖行的委托合同、委托人身份证、打款账户、聊天记录,揪出背后真正的卖家;
再拿撤拍的画和南博老档案比对——尺寸、印章、题跋、装裱,是不是同一幅?
如果对方说是“祖传”或“海外回流”,那就查他家祖宗三代有没有这画的影子;
重点盯死一条线索:1996年后,这画曾在南京“易兰斋”古玩店出现过——是不是从这儿洗白出去的?
另一端查源头:
封存南博1959年捐赠清册、60年代鉴定原始记录、90年代所谓“调剂”的全套文件;
传唤当年管库房的、搞征集的、做鉴定的相关人员,问清楚:
鉴定是不是走过场?
“接收单位”是不是编出来的?
画是怎么从库房“消失”的?
同时查他们的银行流水、微信通话,有没有和古董商频繁转账、密聊?
一旦两边证据对上,比如拍卖委托人给某个南博老员工转过账,或者那个“接收单位”压根不存在。
那基本就能实锤:有人监守自盗,内外勾结,把国宝当私货卖了!
到那时,涉及的就不只是民事纠纷,而是贪污、非法倒卖国有文物、洗赃销赃等刑事重罪。
此案所暴露的藏品管理与信息披露漏洞,需引起整个文博系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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