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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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印尼国会第十三委员会成员马菲里昂强调,政府发布的《解决过去严重侵犯人权案件路线图》应转化为具体行动。他表示,国家对相关案件的重视应体现在依法处理、全面公正保障受害者权益的实际举措中。

12月17日,马菲里昂在雅加达指出:“当前对受害者的权益保障工作仍需加强。据人权部门统计,在已确认的7000余名受害者中,约有600人获得了相应保障。政府需要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

他对路线图的发布表示肯定,认为这体现了国家正视历史、推进人权保障工作的决心。他表示:“我们肯定路线图的制定。重要的是使其成为推动正义落实的有效工具。相关工作应当及时推进。”

他认为,路线图的出台体现了国家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履行对历史案件相关人员的责任承诺。这也符合印尼参与的国际人权公约精神,包括《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文书,并与印尼宪法中保障人权的原则相一致。

他说:“妥善处理历史人权案件,将有助于印尼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践行人权保障理念。”

该路线图涉及多起历史事件,包括1965-1966年事件、1989年塔朗萨里事件、1982-1985年治安行动、1998年五月事件、1997-1998年活动人士事件、1999年亚齐Simpang KKA事件、1998年外南梦事件、2001年瓦西奥事件、2003年亚齐Jambu Keupok事件、2001-2002年亚齐Rumah Geudong事件以及2003年瓦梅纳事件。

为此,他建议将路线图细化为具有可操作性、分阶段、可评估的工作方案,明确步骤、时间节点和评估机制。他呼吁人权部门、国家人权机构、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落实。

他强调:“妥善处理历史人权案件,对促进社会公正、民族团结和提升公众对国家的信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