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18日讯 半岛网记者通过信用潍坊网站了解到,潍坊潍城交通医院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潍城卫医罚字﹝2025﹞第21号。处罚内容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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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爱企查显示,潍坊潍城交通医院成立于2004年09月10日,注册地位于潍城区和平路46号,法定代表人为黄元协。经营范围包括全科医疗,上级安排的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等社会服务。
来源:信用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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