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卢河燕)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了解到,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配套强化了重点征集对象的激励举措,明确从江苏入伍的普通高校、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和在校生奖励金的发放标准;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规定享受升学复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教育资助、课程免修、转专业等优待政策。
落实阳光征兵要求,《条例》对新兵审定时的公示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姓名、年龄、学历、所在乡镇(街道)或者院系、是否为优先征集对象等情况;在新兵交接和退回环节,明确退兵办理主体以及退兵结束后责任认定等工作要求,保证退兵工作的严肃性。
《条例》要求,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适当提高到军队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服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征收补偿安置时,应当将士兵计入家庭人数;落实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政策以及赈灾慰问时,同等条件下对士兵家属优先照顾;基层自治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筹资筹劳的,应当照顾士兵家庭等。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由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放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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