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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河南开封市兰考县有幼儿园发布通知“禁止开燃油车接送学生”,引发关注。12月16日,兰考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告诉纵览新闻,并没有禁止开燃油车接送孩子,只是倡议尽量开新能源和电车。12月17日上午,兰考县教体局工作人员称,是学校转达错误,正在联系相关学校和分管幼儿园的街道更正。

(12月17日纵览新闻)

一位网友晒出的通知中称,“接送孩子用电车或自行车,不允许用燃油车”,该网友在评论区称该通知出自兰考县某幼儿园。还有其他网友发布的通知截图中写道“禁止开燃油车接送孩子,发现后记录车牌号批评教育。”评论区多位网友指出,该通知是兰考县当地学校所发。许多网友对该通知表示不满,认为“管得有点太宽了”。

从初衷来看,倡导绿色出行、鼓励短途步行接送,或许蕴含着关注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引导健康生活方式的善意。冬季天气复杂,校园周边车流密集确实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推动低碳出行也符合公共利益导向,这些考量本身并无不妥。但善意的初衷,不能成为突破行政边界、忽视民生实际的理由。

教育部门的核心职责是统筹教育资源、保障教学质量、呵护学生成长,而家长选择何种交通工具接送孩子,本质上是基于家庭实际的私人选择。强行禁止或变相限制燃油车接送,无疑是对家庭合理需求的漠视,也超出了教育部门的权责范围。即便只是倡议,一旦通过学校以“通知”形式传递,很容易被解读为具有约束力的要求,进而引发家长的抵触情绪。

更值得警惕的是“转达错误”背后的治理漏洞。公共政策的传递链条本应严谨规范,从部门到学校的信息传达出现偏差,导致“倡议”异化为“禁令”,反映出部分基层治理环节的粗糙。这不仅会损害行政部门的公信力,更会让公众对公共政策的合理性产生质疑。事实上,治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推动绿色出行,有更具温度和可行性的方式:比如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疏导、增设公共交通接驳站点、引导家长错峰接送等,而非简单粗暴地对交通工具进行限制。

公共治理的本质是协调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的平衡,而非以公共利益为名压制个体合理需求。教育部门推动校园周边环境优化,应当立足自身职责,多倾听家长的实际诉求,多采用协商、引导的柔性方式,而非越俎代庖地干预私人生活选择。此次风波也提醒所有行政部门,任何公共倡议都必须坚守权责边界,兼顾政策善意与民生温度,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才能真正赢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行政善意的落地,离不开对边界的敬畏和对民生的体恤。唯有在权责范围内精准施策,用更科学、更柔性的方式推动公共利益实现,才能让政策既有力度更有温度,避免好心办坏事的尴尬。

禁开燃油车接送学生?即便是“倡议”也已经“越界”。用什么样的车子接送孩子,那是家长的事情,只要不违法,谁也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