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邯郸日报)
转自:邯郸日报
出台背景: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省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邯郸市安委办结合实际,从“全面自查、岗前教育、安全警示、双盲抽查、统筹调度、举报奖励和强化督查”7个方面入手,对《措施》的落实和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
具体内容:《措施》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条逐项全面自查,建立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双签制度,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职工内部举报事故隐患;加强岗位安全教育,每班作业前召开班前会,对各岗位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制作岗位安全明白卡并现场张贴,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典型事故案例素材库,每季度至少向生产经营单位发送1次典型事故案例,企业组织职工每月观看警示教育片;要分类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月开展1次双盲抽查,每次抽查不少于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措施》强调,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牵头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市安委办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调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市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将岗前安全教育、事故案例警示情况纳入举报受理范围,并明确奖励标准。市安委办将隐患排查整治纳入每季度重点工作调度及各类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年度安全生产评价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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