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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支持并重,复议诉讼衔接,一场司法监督与依法行政的“双向奔赴”重塑保定法治生态——

2502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在源头

冬日的保定西大街,暮色垂落,灯笼次第亮起,青石板路映着暖黄的光晕,古老肌理与现代烟火交融间,贤良祠旁一幢民国老屋正在招商。

去年此时,这幢老屋的主人张大妈,还在因房子被列入征收范围与当地行政机关对簿公堂。一场围绕公共利益、个人权益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博弈,最终在保定市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法治框架下,找到了最优方案。

征收矛盾化解了,这一带经统一规划,已经成为古城新名片。”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景坤指着老屋的清水砖墙、拱券雕花对记者说。

近年来,河北大力推动府院共建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全省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基层化解、实质化解力度不断提升。据保定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统计,2024年以来,中心共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502件,占全省化解案件的25.56%。

一纸诉状背后的法治考题

张大妈老屋引发的诉讼,是保定古城保护更新、城市转型升级浪潮中一道典型法治命题。老屋所在的西大街,密集分布着衙署、祠堂、金融旧址与特色民居。数年前,街区业态混杂——自行车随意占道,老字号与杂货店相邻,历史风貌被日常杂乱遮蔽。近年来,保定启动古城保护项目,“拆改留建”重塑西大街风貌,百年老街渐展文旅新姿。

正是在此背景下,张大妈的老屋卷入风波。2023年5月,她接到区政府通告,因西大街保护更新工程需要,她位于核心区的老屋被纳入征收范围。

“我的房子要征收,这可不行!”张大妈这栋老屋,不仅承载着家族记忆,更在古街修复中持续产生租金收益。她立即聘请专业律师维权,先与区政府协商未果,继而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房屋征收决定。

然而,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决定。张大妈不服,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行政复议决定及征收决定。

张大妈在起诉中提出,房子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不应纳入征收范围;此次征收仍是“原房原址进行商业活动”,难以构成法定的“公共利益”需求。她认为,征收行为侵害了她的合法财产权益。

莲池区政府则答辩,其依法享有作出案涉房屋征收决定的法定职权,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目标,且程序合法。

一面是居民守护老屋的执着,一面是城市更新的整体推进,当“征收必要性”与“个人利益边界”发生矛盾时,司法如何作答。

老屋门廊下的言和方案

递交诉状时,张大妈几乎不抱希望,邻居们也对她说:“政府都定了的事,你这官司还能打赢?”

案件分流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张兰平手中。经审查,这位深耕行政审判十余年的老法官敏锐捕捉到案件症结:区政府的征收方案中,仅为张大妈提供了货币补偿方式,忽略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产权调换选择权。

但是,西大街项目事关城市更新发展,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已签约并完成征收补偿,整体项目推进势在必行。张兰平将案件安排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处理,多次协调双赢方案。

两天后,张兰平联合相关部门到现场勘验,并邀请古建筑保护专家评估,专家认为,“内部梁架结构完好,与所在历史街区的整体风貌浑然一体,具备不可再生的保护价值。”

法院推动区政府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座谈会,剖析法律规定,阐明诉讼风险,转达了专家专业意见,督促其重新审视张大妈房屋的征收必要性。

“区政府对法院的提示,展现出值得肯定的法治自觉。”张兰平介绍道。

经审慎评估,十数日后,区政府主动调整了原有方案,协调作出新方案:改为二十年长期租赁,古城保护部门按市场价支付租金,建立长效“活保护”机制,跟踪评估,确保房屋能够得到科学保护。

修缮一新的门廊下,张大妈与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手握到一起。

一份报告触发市政府常务会开展法治“体检”

西大街民国老宅案的成功化解,是保定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诸多案例之一。

随着行政复议法的修订,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凸显。然而,保定中院发现,在复议机关收案量上升的同时,部分案件“经复议、再诉讼”后,行政机关依旧败诉率较高,行政复议内部监督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今年7月9日,保定中院向市政府提交一份专题调研报告,逐案梳理两级法院2025年上半年经行政复议后进入诉讼的情况,以翔实数据指出上述问题,分析原因,给出建议。

“我们提交的不仅是一份工作报告,更是一份依法行政的‘体检表’。”保定中院副院长张祝涛介绍道。报告直指复议后仍败诉的行政案件三大“病灶”: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

这份报告,揭开了行政争议化解的深层梗阻,引发保定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思考。

保定市市长闫继红当天即作出批示,市司法局牵头,联合住建、自规、公安、人社等部门,针对败诉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报告发至各县(市、区),逐个点名高败诉率县区整改。

20天后,市政府常务会议把这份报告的内容列入专门议题,特邀保定中院院长张莉集中分析问题。

会议室气氛庄重严肃,张莉面对30多名市直机关“一把手”,结合行政审判中的败诉案例,提出“重大项目必须严格履行集体讨论、法制审核、公众意见征集等法定程序”“征收拆迁中,避免让村委会代收宅基地、凭协议强拆等不规范行为”“‘三项制度’不能只挂在墙上”“探索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容错机制,减少干部顾虑”等具体建议。

同时,张莉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介绍了河北高院院长黄明耀对全省法院提出的要求,“加强与行政复议衔接配合,借助‘平安中国’考核,推动复议机关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更好发挥”。

“把败诉案例变成执法教科书!”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要求:推动构建行政机关与法院常态化沟通机制,行政复议要做到“应收尽收”,规范行政复议环节,积极听取当事人意见。

会后,保定市司法局迅速召开全市复议工作会议,执法单位将报告内容转化为执法培训教材。

8月,保定中院又向市司法局发出《关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司法建议书》。

12月,市长组织法院、司法局专门调度复议后诉讼情况,并安排司法局召集逐案分析,研究改进举措。

截至目前,复议后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较发报告时下降3.71个百分点。目前,全市行政复议案件量超过同期一审行政诉讼收案量,今年全市有2140件复议案件未再进入诉讼程序,占全部复议案件的84.82%,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

司法与行政共绘“同心圆”

“法院的建议助我们加强复议诉讼衔接,规范了复议行为,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莲池区司法局局长赵栓桥有感而发。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强化司法审判对依法行政的支持、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近两年来,从土地征收程序到信息公开规范,从治安管理标准到复议审理规则,保定法院根据审判中发现的问题,依托数据和案例提出31份司法建议,覆盖行政执法多个关键领域,直指行政执法中的共性问题和潜在风险,成为政府自我革新的催化剂。

随着一批批典型案件妥善处理,行政机关执法方式正悄然发生转变:“凭经验办事”的现象明显减少,执法人员主动规范执行,依法行政渐成常态。

2023年,保定法院针对5个区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发送司法建议,5个区县政府迅速回函整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100%。

2024年,保定法院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败诉率高”问题向市政府办发出司法建议,政府办召开党组(扩大)会,约谈3个重点区市,保定中院、市司法局共同组织1430名基层干部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实务操作。截至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较2024年下降19.93个百分点。

今年3月,闫继红针对保定中院提交的《行政审判白皮书》,批示问题高发部门及区县限期整改,土地、房屋征收领域进行基层培训。5日后,市政府秘书长主持召开调度会,由法院剖析征收拆迁、违建拆除领域的焦点问题,参会机关现场提出整改举措。

法院用专业数据打破“行政惯性”,政府则以改革勇气接纳诤言,一场司法监督与依法行政的“双向奔赴”重塑了保定的法治生态。

莲池区区长杜志平介绍,目前,行政机关不再止步于个案整改,而从“被动应诉”到“主动排雷”,一方面推动主管单位督导条线部门优化决策、精准整改、源头防错;另一方面,针对已暴露或潜在问题,精准定位症结、制定靶向整改措施,实现行政治理效能系统性提升与行政争议源头性化解。

如今,每个季度,市政府办都会收到中院报送的信息公开数据,经分析后就重点共性问题向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机关进行通报;市公安局负责人则会认真研读法院通报的治安管理败诉案件情况,将其作为改进执法工作的重要参考……

夜色渐深,西大街依然游人如织。司法的“问题清单”正转化为群众的“幸福清单”。

深化府院协调联动 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

记者:吴艳霞 | 通讯员:曹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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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河北法院近年来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能否请您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主要工作和亮点成果?

黄明耀:2019年以来,河北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积极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支持监督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一是府院共建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全省12个中院和171个基层法院实现化解平台全覆盖,化解行政争议23296件。二是推进行政审判提质增效。运用“如我在诉”意识和穿透式思维,下大功夫促进定分止争,筑牢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三是注重推广经验做法。发布全省产权保护十大典型行政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雄安新区法院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动态》和中央政法委《政法动态》刊载。

记者:请问在府院联动机制下,河北法院与行政机关如何协同发力,实现了哪些创新突破?

黄明耀:河北法院通过推动完善多层次府院联动机制,积极融入、服务和助推国家治理,提高共建共治共享水平。一是省级层面连年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促进司法执法理念统一。二是省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指导意见,促进行政机关化解积极性提升。三是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布全省十大优秀行政诉讼司法建议,省长王正谱对全省法院系统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四是探索推行符合河北地区实践的“3+N”工作机制,促进行政争议由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转变。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建立实质化解联席会议机制,推动行政争议跨部门协同化解。五是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容错机制,各地相继出台规范性文件,解除行政机关化解“后顾之忧”。

记者:河北法院在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下一步有什么谋划?

黄明耀:河北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努力让行政争议不发生、少发生。一是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加强全省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衔接配合的意见,支持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二是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改进全省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推进行政诉讼司法建议规范落实。三是发布防止程序空转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吴艳霞 | 通讯员:曹少青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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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平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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