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报道,甘肃省东乡县一名26岁女子被指控对其12岁侄子实施猥亵行为,事后向丈夫承认此事。经东乡县公安局鉴定,该女子在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丧失辨认及控制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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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丈夫马先生表示,妻子此前并无精神疾病相关表现,对鉴定结果提出质疑,并希望重新进行鉴定,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曾向法院申请对涉案女子强制医疗,但法院以“无继续危害社会可能”为由驳回申请。目前该女子由家属严加看管并进行治疗。由于当事人拒不配合,重新鉴定工作未能进一步开展。(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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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晚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