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医保协议30天!
日前
绍兴上虞区人民政府网
公开一则处罚信息
关于中止绍兴上虞眼科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绍兴上虞眼科医院因在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过程中,存在医保监控使用、查看及储存管理不规范的行为,违反《绍兴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18日0时起,中止该院医保服务协议30天,中止期限至2026年1月16日24时止。
中止医保服务期间,参保人在该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来源:上虞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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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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