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医保协议30天!

日前

绍兴上虞区人民政府网

公开一则处罚信息

关于中止绍兴上虞眼科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绍兴上虞眼科医院因在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过程中,存在医保监控使用、查看及储存管理不规范的行为,违反《绍兴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18日0时起,中止该院医保服务协议30天,中止期限至2026年1月16日24时止

中止医保服务期间,参保人在该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来源:上虞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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