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人社专〔2025〕170号),现定于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对2025年度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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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于2025年12月24日前向市教委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联系人:市教委人事处 孙老师;

联系电话:23116676。

来源:上海市教委

制图:陈佟

编辑:马晓敏

上观号作者:教师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