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0日13时10分许,曹某驾驶车牌号为川R***小型汽车,行驶至营山县(244国道)九曲社区路段时,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将蹲在道路外洗车场院坝里玩耍的龚某(男8岁)碾压,事故造成龚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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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山公安交管大队认定,曹某驾驶车辆未观察道路情况,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龚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驾驶车辆转弯时必须提前减速,仔细观察周边路况,重点留意路边玩耍的未成年人,监护人需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切勿让孩子在道路周边嬉戏逗留。

来自:南充公安交警

转载于 滨江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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