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大后方都要乱成一锅粥了,有个叫唐井尚的读书人,脑子里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非要跑到甘肃拉卜楞去搞考察。

结果你猜怎么着?

等他真到了那个被汉地人看作是穷乡僻壤的地方,整个人都被现实狠狠打了一耳光。

他发现在这片草原上,人家玩的婚姻制度比那时候的上海滩还要野,比现在的欧美还要超前。

哪怕你是那种兜里比脸还干净的光棍,只要肯点头入赘,女方不仅倒贴吃住,还给你发工资。

这哪是结婚啊,这分明就是带薪进组谈恋爱,还是终身编制的。

这就很有意思了。

那时候内地还在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稍微越雷池一步都要被戳脊梁骨,拉卜楞藏民怎么就玩得这么花?

如果你觉得这只是因为“民风淳朴”或者单纯的“自由恋爱”,那就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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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井尚在1942年记录下的这份档案,撕开的可不是什么风花雪月,而是一本精明到骨子里的“人口生意账”。

我们要搞清楚这事儿,得先看个数据。

当时的拉卜楞地区,社会结构奇葩得很。

拉卜楞寺在那会儿不光是信仰中心,简直就是个人口“抽水机”。

唐井尚查了当时的数据,吓了一大跳:全区八分之一的人口是和尚。

这数字看着不大?

你换算一下,这就意味着每四个大老爷们里,就有一个剃了头去念经了,不事生产也不结婚。

这就导致了一个要命的后果:世俗社会里,男的太少,不够用了。

根据当时的统计,那一带女性比男性多出了整整三分之一。

这多出来的女同胞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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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放在汉地,估计早就乱套了。

但在这残酷的高原上,女人不但没变成附庸,反而成了家里的顶梁柱。

原因很简单,男人都去庙里了,放牧、种地、持家这些重活累活,只能女人顶上。

在这片草原上,谁手里攥着生产资料,谁腰杆子就硬,性别在生存面前那就是个屁。

这可不是买卖人口,而是一份严丝合缝的极度理性的劳动合同。

在拉卜楞,判断一个人能不能当家,不看你是男是女,只看你能不能干。

如果是女的能干,男的就“嫁”到女家;如果是男的能干,女的就嫁到男家。

主打一个实用主义。

最绝的是那个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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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大男人入赘到女方家,女方得给你家里“赔钱”。

一般是每年两头牛、两匹马,或者三十只羊。

为啥?

因为你把劳动力带走了,这就是给原生家庭的转会费。

反过来也是一样。

这种操作,把当时汉地那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碾压得渣都不剩。

在这里,人是资源,婚姻是资源的优化配置。

既然经济都独立了,那裤腰带上的事儿自然也就放开了。

那时候内地还讲究个男女授受不亲,但在拉卜楞的草原上,这些规矩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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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男女放牧的时候,大山就是客厅,草地就是婚床。

爹妈不管,甚至觉得顺其自然。

没有那种因为性产生的罪恶感,也没有因为爱产生的变态占有欲。

唐井尚甚至记录下了一个让现代人都脸红的细节:朋友之间甚至可以公开商量,“易妻而宿”。

在严酷的自然面前,人与人的连比占有欲重要得多,活着才是硬道理,这种信任感是现代人理解不了的。

这种独特的生态,甚至对周边的汉族群体产生了巨大的虹吸效应。

那时候兵荒马乱的,好多流民跑到西北,也就是咱们说的“盲流”。

这些汉族光棍一看,这儿有吃有喝还能娶媳妇,那还不赶紧冲?

拉卜楞那些家里有牛羊但缺劳动力的藏族大姐,也乐得招这些汉子做女婿。

但是,这便宜不是白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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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丈母娘精着呢,招你入赘可以,只有一条红线:这辈子别想带老婆回老家,甚至“不许携带回家”。

这再次印证了那个核心逻辑——这场婚姻的本质是对劳动力的争夺。

你可以来分享我的财富和爱情,但你作为劳动力的肉身,必须死心塌地留我的土地上。

如今回过头看1942年的这段记录,咱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段猎奇的婚俗,更是一个特定历史时空下的生存样本。

拉卜楞的男女,在那个生产力低下的年代,用一种最朴素、最狂野的方式解决了两性矛盾。

他们没有把女性关在深闺,也没有把男性架在神坛,而是让每一个人都回归到“劳动者”的本位。

后来新中国成立了,制度变了,这种为了应对劳动力短缺而产生的特殊契约,也就慢慢消失在历史的烟尘里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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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档案馆,《民国时期甘肃少数民族社会调查报告》,档案号3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