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曝光了一个“神人”——沈先生。这位老兄在2023年4月到2024年3月这短短一年时间里,通过某电商平台下了12笔订单,买了12部手机,然后全部在七天内申请了退货退款!

更绝的是,这次被拒的这部价值12000多的手机,已经是他第四次购买同款机型,前三次都成功退货了。这次被拒后,他居然继续使用了一个多月,然后反手把平台告上法庭,要求退款!

结果?法院一锤定音:驳回!

这判决大快人心,但也把一个潜伏已久的灰色产业链推上了风口浪尖——“摸摸党”,以及他们赖以生存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

今天,咱们就来扒一扒,这场持续多年的“白嫖”狂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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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迷惑行为大赏:12部手机,12次退货

先来看看沈先生的“战绩”:

  • 时间:2023年4月-2024年3月
  • 频率:平均每月1部,精准卡点7天退货
  • 操作:每次买来把玩体验,激活使用,然后以“太重”“太厚”等理由退货
  • 高潮:同款手机连买4次,连退3次,第4次被拒后起诉

这哪里是购物?这分明是把电商平台当成了免费的数码体验店

法院审理时指出,沈先生作为数码产品爱好者,其购买目的就是“把玩、体验”,完全超出了普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而购物的正常范畴。这种反复购买、激活、退货的行为,明显违背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初衷,构成民事权利滥用,损害了平台合法权益,不利于和谐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125。

一句话总结:这不是维权,这是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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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摸摸党的“生意经”:把退货当免费租赁

沈先生不是个例。在数码圈,“摸摸党”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他们依托电商平台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精准计算物流时间,把新机体验期压缩到极致。有人甚至形成了一套“产业逻辑”:

  1. 1.新品上市→下单体验:第一时间拿到真机,拍照、测试、打游戏
  2. 2.第6-7天→申请退货:理由五花八门:“手感不好”“颜色不喜欢”“系统卡顿”
  3. 3.退货成功→零成本尝鲜:全程不花一分钱,或者花少量“时间成本”
  4. 4.循环往复:一部手机能玩遍所有品牌,甚至同一款手机能玩好几次

更夸张的案例来自北京互联网法院。一位路先生半年内在某平台购买手机106部,退货77部,退货率高达73%。当他想退4台手机时,平台拒绝了,他转手卖掉,亏了4000块,居然起诉平台要求赔偿!

法院最终判决:损失自负! 法官明确指出,这种高退货率不符合常理,明显不是为生活消费,而是滥用权利,违背诚实信用原则679。

这些摸摸党的行为,本质上是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异化为“消费者特权滥用”。他们享受了权利,却拒绝承担义务,把平台和商家当成了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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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天无理由退货,到底保护的是谁?

“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本意是好的。

在网购无法亲手体验商品的背景下,它赋予消费者冷静期,防止冲动消费,保障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是对信息不对称的平衡,是保护消费者的利器。

但任何权利都有边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货前提是“为生活消费需要”。《民法典》也明确: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划重点:权利不是无限制的!

摸摸党们恰恰模糊了这个边界。他们把“无理由”理解为“无条件”“无限制”,把“退货”变成了“试用”。

这种滥用行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1. 1.对商家:增加物流、检测、二次销售成本。一部手机退一次,至少损失几十元运费,加上折旧和时间成本,大平台一年可能因此损失上千万。
  2. 2.对平台: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增加售后压力,甚至影响平台信誉。
  3. 3.对正常消费者:商家可能因此收紧退货政策,提高门槛,最终损害的是所有人的利益。
  4. 4.对市场环境:破坏诚信体系,让“劣币驱逐良币”。

正如法院判决所言,这种行为“不利于和谐有序网络购物环境的营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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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院判决的信号:诚信是底线

沈先生和路先生的败诉,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法律不会保护滥用权利的“聪明人”!

这两个判决的共同逻辑是:

第一,看目的。 是否为生活消费?摸摸党显然不是。 第二,看频率。 是否超出合理范围?一年12部,半年77部,正常人不会这么干。 第三,看诚信。 是否违背公平原则?把退货当免费租赁,就是不诚信。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享受权利时,必须遵守交易规则,不得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

这不是限制消费者权益,而是保护真正的消费者权益。

试想,如果摸摸党泛滥,商家会怎么做?

  • 提高退货门槛
  • 缩短退货期限
  • 增加检测费用
  • 甚至取消七天无理由

最终埋单的,还是我们这些正经买东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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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平台、商家与摸摸党的猫鼠游戏

面对摸摸党,平台和商家并非毫无作为。

平台侧:

  • 大数据风控:识别高频退货账号,自动拦截异常订单
  • 信用评级:建立用户诚信档案,对恶意退货者限制权益
  • 技术升级:激活后无法退货、IMEI绑定等措施

商家侧:

  • 话术限制:在商品页面注明“已激活影响二次销售,不支持退货”
  • 包装防拆:使用一次性封条,拆封即不退
  • 证据留存:拍照、录像,证明商品完好程度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摸摸党们也会升级:

  • 使用虚拟账号
  • 拆封后小心恢复包装
  • 找各种“无理由”理由

这场猫鼠游戏,消耗的是社会资源。

根本解决之道,还是要靠法律和诚信的双重约束。 此次法院的明确判决,就是为整个行业划定了红线:七天无理由,不是“七天免费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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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给所有消费者的忠告:别让“聪明”反被聪明误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那正常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还保得住吗?

放心,保得住!

法院打击的是滥用,不是正常使用。你买衣服尺码不对、买电器发现功能不符,该退照样退。

但以下行为,请务必远离:

  1. 1.同一款产品反复买退:尤其是数码产品,你的IMEI码、账号信息都被记录着。
  2. 2.以体验为目的的购买:想试用?去线下店,或者租机服务。
  3. 3.激活后还想无理由:很多商品激活后价值大减,商家有权拒绝。
  4. 4.退货频率异常:半年退几十次,平台不盯你盯谁?

记住:诚信是消费的通行证。 你今天钻的每一个空子,都可能变成明天堵死自己的门。

正如一位法官所说:“权利的行使必须有边界,这个边界就是不损害他人。”4

七、写在最后:让规则回归初心

沈先生的败诉,不是消费者权益的退步,而是市场规则的回归。

“七天无理由退货”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为了保护善意消费者。它不是为“摸摸党”们准备的免费体验馆,更不是为“职业退货师”设计的套利工具。

每一个规则,都需要在阳光下运行。

当一项政策被少数人玩坏时,法律必须站出来纠偏。这次法院的判决,就是一次及时的纠偏。

它告诉我们:便利不等于纵容,权利不等于特权。

在数字经济时代,我们更需要构建一个诚信、公平、有序的网购环境。这需要平台的技术防御,需要商家的诚信经营,更需要每一个消费者的自律。

别让“七天无理由”变成“七天白嫖”,别让诚信的底线,在小聪明面前失守。

最后,我想问问大家:

  • 你遇到过摸摸党吗?(比如买到别人退货的“新机”)
  • 你支持对七天无理由退货设置更严格的门槛吗?
  • 你觉得该如何根治摸摸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