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规范市场 共建共治
广西电力市场自律公约实现各类主体签约全覆盖
12月18日,《广西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签约仪式在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举行。仪式由广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统筹,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全程指导,以现场及线上签约的形式开展,实现发电、售电、用户、电网、新型电力主体及运营机构等市场各类主体全覆盖,标志着广西电力市场迈入“自我约束+社会监督+行业共治”的多元治理新阶段。
随着广西电力市场规模不断发展扩大,亟需建设、完善电力市场自律公约,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本次签订的《自律公约》全面覆盖了国家能源局对于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中的各项要求,且精准契合广西电力市场发展特点。
据介绍,《自律公约》构建了多层次自律规范体系,条款设计兼顾共性与个性,构建八项公共义务和分类专属条款体系。例如,在明确遵纪守法、诚信履约等共性要求基础上,针对发电企业突出公平竞争要求,对售电公司强化结算透明与用户权益保障,为电力用户明确按约缴费责任,破解以往“一刀切”难题,提供精准行为指引。
《自律公约》还强化“自律公约+自律监督”机制,构建市场自律防线,进一步完善市场自律、运营监测、政府监管等市场风险防控“三道防线”,提升了市场运行稳定性。同时,明确与相关廉政监督机构深度对接,为推动市场建设、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提供支撑保障,促进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运行。
经营主体普遍认为,《自律公约》的签订为行业内各经营主体提供了一个共同遵守的规则框架,有助于构建清朗的市场环境。截至12月18日,全区1310家经营主体完成《自律公约》签约。
下一步,广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将建立公约实施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履约核查,持续深化“自律+监管”协同模式,推动电力市场更规范、高效、透明发展,为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能源保障。(黄飞 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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