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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信用宿迁

编校 | 向会文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行政相对人名称:泗洪县豆香脆食品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你公司问题为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2025年9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信访投诉对泗洪县豆香脆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检查时你公司正在生产,场内污水处理站东南角(场内污水总排口东侧)的雨水窨井内正在直排呈黑灰色的污水,经排查主要为泡发工段污水未经处理自北向南直接接入车间西侧的南北向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雨水管网后外排。按照你公司环评及验收材料,要求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进入城头乡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处罚内容:决定对你公司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拾万元罚款(¥10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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