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康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与浦城县土地储备中心签署《收购合同》,收储价款为人民币18682万元(其中公司17392万元、福建绿安生物农药有限公司1290万元),将南浦生态园区及福建绿安生物厂区搬迁至浦潭生物产业园区;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7日),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收储价款分五期支付,预计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业绩及短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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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