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造假”风波,正将百年老字号同仁堂的声誉置于考验之中。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称,一款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却检测出磷脂含量为0。专家指出,南极磷虾油产品应该是以南极磷虾为原料提取的虾油,应该含有磷脂成分。
然而,事情的走向却迷雾重重。这款产品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而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又发布声明称,涉事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将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
图源:北京同仁堂官微
有趣的是,工商资料显示,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掌握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一边是检测实锤,一边是品牌“打假”,这款“同仁堂”磷虾油产品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真相?
01
“同仁堂”造假风波?
12月16日,上海市消保委发文称,已于15日下午针对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产品的相关问题,正式约谈了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吴颖介绍,“据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显示,采购商对他这批产品的采购价是3.7元一瓶。”然而市场上该磷虾油的售价却达到60多元一瓶。
更令人咋舌的是,业内人士告诉媒体,用于生产软胶囊、凝胶糖果的磷虾油一般来说品质更高,市场价格一般在每公斤350元左右。按照每瓶规格60克、磷虾油添加比例50%计算,仅磷虾油一项的成本就需要至少6元。
图源:淘宝截图
也就是说,一瓶成本仅3.7元的产品,根本不可能含有真正的磷虾油,却以超过60元的价格售出,其中的暴利空间令人震惊。
值得注意的是,约谈中,生产商安徽哈博承认生产过程并未添加南极磷虾油,且产品性质为经销商定制采购。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则声称,“对产品涉嫌造假的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称,若无经销商明确要求,生产商主动设计此类指向明确的误导性元素,属于“无收益却担风险”,完全违背商业逻辑。
12月18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南极磷虾油相关报道中提及的四川健康药业任何股权及投资权益,四川健康药业不属于公司下属子企业。四川健康药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下属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健康)的控股子公司。
图源:澄清公告截图
“同仁堂”商标和“同仁堂”、“北京同仁堂”字号的所有人为同仁堂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药品均为自主生产,不存在委托外部第三方生产的情况。同时,强调其在产品左上角显要位置标注“同仁堂双龙商标”,并公开了“同仁堂”品牌中成药生产单位6家企业名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表示,公司在关注到相关报道后,已与同仁堂集团积极沟通、了解反映情况,会同同仁堂集团共同维护“同仁堂”品牌形象和声誉。据悉,同仁堂集团正在督促同仁堂健康依法处置。
至此,事件的核心矛盾已从产品造假层面,演变为这款产品的虚假卖点该由谁来“买单”?那么,该产品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北京同仁堂”?
02
五花八门
的“北京同仁堂”从何而来?
在部分对北京同仁堂品牌文化有所了解的消费者看来,只有印有“同仁堂双龙商标”的产品,才是真正的“北京同仁堂”。此次涉事产品使用的并非这一商标,而是四川同仁堂健康药业自有商标“朕皇”,也就是说这其实是一款“朕皇”牌南极磷虾油产品。
事实上,消费者长期困扰于“真假”同仁堂的乱象。此前就有媒体报道,市面上的北京同仁堂产品五花八门,从玫瑰花茶、秋梨枇杷膏到硅酮凝胶、足浴包,均有涉及。
图源:淘宝截图
这些产品大多为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出品,使用的商标则是“内廷上用”和“朕皇”。
在消费者看来,这些产品或许就与“假货”划上等号。但事实更为复杂,在同仁堂集团内,药品只有持有“双龙标”的集团才能做,而在市面上,部分争议产品实为集团下属公司的产品。
图源:澄清公告截图
从股权关系上看,这两家公司均为北京同仁堂集团的下属公司。天眼查显示,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的控股股东为港股上市公司同仁堂科技,持股比例51%。同仁堂科技为北京同仁堂集团的孙公司,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北京同仁堂集团通过同仁堂股份合计持有同仁堂科技48.18%的股权。
北京同仁堂(四川)药业的控股股东为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后者为北京同仁堂集团的子公司。天眼查显示,目前北京同仁堂集团直接持股49.0731%,并通过北京同仁堂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2981%。
对此,北京恩赫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常俊虎曾对媒体表示,从商标使用来看,若下属公司注册的“内廷上用”等商标与“同仁堂”标识构成近似,或宣传中暗示与集团关联,集团未及时制止的,仍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品牌管理义务。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也曾对媒体表示,这两家公司使用“内廷上用”,“朕皇”等商标的产品如果发生质量问题,或者虚假宣传问题,北京同仁堂公司实际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同仁堂,始创于1669年,至今已有350余年的历史,是中国中医药领域的一张名片。在市场上,“同仁堂”这一金字招牌目前由北京同仁堂、南京同仁堂、天津同仁堂所“共享”。然而,本为同根生的三家同仁堂,股权结构却错综复杂。
目前,北京同仁堂集团由北京国资委控股,而南京同仁堂的实际控制人则是青岛市国资委。这种复杂的品牌格局和股权关系,让“同仁堂”品牌的管理与规范使用也变得异常复杂。
即便北京同仁堂于2024年成功收购天津同仁堂60%股权,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同业内耗。但南京同仁堂迄今尚未被纳入此整合体系。这意味着,三家在法律上独立的主体,仍共享着“同仁堂”的品牌声誉,任何一方的经营或产品质量问题,都可能引发公众对整体品牌的信任危机。
若市场上“同仁堂”产品的混乱状况持续加剧,百年老字号的信誉也将所剩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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