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个官方媒体的消息,方城县法院受理的 被告人英才学校创办人李某、校长徐某阳、宿管员贾某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一案,定于12月19日9时在方城县法院三楼审判庭审理。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新增的罪名。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媒体采访中,也提到有遇难者家属要求追究用打火机点火学生监护人的民事责任。教育孩子在使用明火时注意安全,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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