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为牟利,竟在自家制作的猪肉丸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2025年9月,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最终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为增口感保鲜度
肉丸中添加硼砂
刘某某在揭西县某地经营一家肉丸店,长期自行制作并销售猪肉丸。为了使其制作的猪肉丸口感更弹、色泽更好、保存时间更长,进而吸引更多顾客,刘某某动起了“歪脑筋”。他明知硼砂(化学名四硼酸钠)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的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对人体健康具有明确危害,仍在生产猪肉丸的过程中,持续添加少量硼砂。随后,他将这些含有硼砂的猪肉丸在店内对外销售,从中获利。
突击检查抓现行
检测坐实违禁添加
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线索对刘某某的肉丸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其加工场所及销售区域,当场查获了尚未售出的猪肉丸成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从查获的猪肉丸样品中均检出了硼砂成分。刘某某在事实面前,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之后,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嫌疑人刘某某作为食品生产、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明知硼砂系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掺入其生产、销售的猪肉丸中,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
硼砂是啥?
硼砂,化学名四硼酸钠,原本是玻璃制造、陶瓷釉料中的常见工业原料。它能降低玻璃熔点、增强陶瓷光泽,甚至被用作防腐剂。
然而,一些商家发现,将硼砂掺入食品后,肉类制品会变得异常Q弹,米粉、腐竹等也能延长保质期。这种“神奇效果”让硼砂逐渐沦为食品造假者的“宠儿”。
硼砂的致命性
硼砂的致命性就在于,吃进体内的硼砂在胃酸的作用下会转变成硼酸。长期过量食用添加了硼砂的食物,可能会导致硼酸在体内蓄积,影响消化酶,从而引发消化不良、食欲下降、体重减轻,严重的还可能会引发腹泻、呕吐、红斑、休克、昏迷等急性中毒症状。
硼砂中的硼作为人体的限量元素,摄入过多可能会引发人体脏器的蓄积性中毒。成人的硼砂中毒剂量是1—3克,致死剂量是15克,而婴儿仅2-3克就会致死。
因此,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卫生法》,明令禁止将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如何识别含硼砂的食品?
识别含硼砂的食品对于保护我们的饮食安全至关重要。这里提供一些简单实用的方法来辨别:
加了硼砂的猪肉:摸时手感十分滑腻,色泽上比正常新鲜猪肉颜色显得深一些。如果是刚涂抹,仔细看还可能看到白色粉末附着,闻起来有微弱的碱味。
加了硼砂的腐竹:卖相好,不易发霉变质,且韧度高,久煮不烂。可以在浸泡时注意下,如果水浑浊、有沉淀,腐竹变大、粗糙,就有可能添加了硼砂。
加了硼砂的粽子:比正常的粽子吃起来会更有嚼劲,米粒颗粒度比较大,不粘粽叶,剥的时候觉得很滑溜。
加了硼砂的凉皮:口感筋道,表面色泽过于黄亮,而且运输过程不易碎。
加了硼砂的米面制品:加了硼砂的米面制品辨别起来并不容易,主要靠看和摸。用水把面皮弄湿后有滑腻感,说明添加了硼砂。
如果硼砂撒得多,手触时还会有硼砂微粒粘在手上,并能嗅到微弱的碱味。
使用pH试纸进行测试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将试纸沾在疑似含硼砂的食品上,若试纸颜色发生改变,尤其是变成蓝色,表明食品中可能添加了硼砂。
检察官提醒
食品安全是底线
违法犯罪必严惩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绝对不能触碰的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硼砂作为工业原料,人体摄入后不易排出,积累可引发食欲减退、消化不良,甚至造成多器官损伤,危害严重。国家早已明确禁止将其用于食品加工。《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141条的规定处罚。
此案的查办,再次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任何为追逐利润而罔顾法律、损害消费者健康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食品行业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应选择正规场所和渠道,注意辨识,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来 源 : 揭阳检察、三农头条综合自南方新闻网、食品安全科普、人民网科普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