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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画作现身拍卖引发捐赠文物处置争议,江苏文旅厅介入调查。

近日,南京博物院原受赠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出现在拍卖预展,估价高达8800万元人民币,引发社会关注。

捐赠方庞莱臣后人表示对此毫不知情。

据悉,庞家于1959年向南京博物院捐赠了137件(套)家藏书画。

南京博物院12月17日晚间说明称,其中五件画作在1960年代被专家鉴定为伪作,并于1990年代依照规定进行了处置。

然而,庞莱臣曾孙女庞叔令对此提出异议。

她表示捐赠均为珍品,博物院若认定为伪作应通知家属共同确认,若不予收藏,捐赠方有权收回。其说法获得不少网民支持。

据新华社19日追踪报道,该《江南春》图卷于1986年被审核为“不宜入藏”,1997年经批准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并于2001年以6800元作为《仿仇英山水卷》售予顾客。

庞叔令称,家族自2016年起持续要求了解捐赠藏品现状未获回应,直至近日发现该画作流入拍卖市场。

她已于去年就此提起诉讼。

目前,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已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表示最终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近年来,庞家与南京博物院因捐赠事宜已产生多年纠纷。

此事件暴露出文物管理流程及捐赠方沟通机制等问题,受到公众持续关注。

我们今天也来聊聊这个事情。

先提个问题,各位也可以思考一下——老百姓把世代相传的珍贵文物捐给国家博物馆时,博物馆究竟应该负起什么样的责任?

人们捐赠文物,是出于对国家机构的完全信任,相信国家会好好保护、传承这些文化瑰宝。

但在这件事里,南京博物院的做法却让人心寒。

他们自己的专家认定画是假的,然后按照内部流程,悄悄以六千八百元的价格处理给了一家商业机构。整个过程中,他们没有与捐赠者的后人进行任何有效沟通,也没有向社会公开说明。这就像你把最重要的东西托付给别人,对方却未经你同意就随意处置了。

那种被背叛的感觉,正是捐赠者家人多年来坚持维权的原因。

而且在这个过程里,博物馆自己既是保管者,又是鉴定真伪和价值的裁判,还同时决定要不要处理、怎么处理。

权力如此集中,又缺乏外部的监督和公开透明,就很容易出问题。

“不够馆藏标准”是谁说了算?标准是什么?为什么当年被认定不值钱的“假画”,几十年后能在市场上估价近亿元?那个用六千八百元买走画的人到底是谁?这些问题都因为没有公开透明,成了一个说不清的“黑箱操作”。

从管理角度看,这件事也反映出了严重的问题。

一个国家级的大型博物馆,竟然能让重要捐赠文物的去向变成几十年的糊涂账,直到它在拍卖市场天价出现,才被迫开始追查。

这说明馆内的文物登记、管理和追溯体系可能存在很大的漏洞。

管理普通物品都不能这么马虎,更何况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物呢?

一个更深的感触就是,不要看博物馆似乎很高大上,其内部的鉴定评估,有时也是会和外面的艺术市场认知脱节的。

几十年前馆内专家说是假画,今天市场却给出近亿元的估价。

虽然不同时代眼光会有变化,但如此巨大的差距,不得不让人怀疑博物馆的鉴定体系是不是太封闭了?当他们依据自己的判断,用极低的价格处理文物时,如何保证这个决定是慎重和公正的?

在整个事件中,最让人失望的是博物馆的沟通态度。

从早年展览文章中不恰当的表述,到捐赠者后人花了十年、打了多场官司才艰难获得一点知情权,南京博物院表现得冷漠而傲慢。他们似乎觉得,自己是管理者,按规矩办事,不需要向捐赠者解释。

这种态度完全违背了一个公共服务机构应有的伦理。

捐赠者是博物馆的支持者,伤害他们,就等于告诉所有可能捐赠文物的人——把东西捐给国家,你可能会失去一切联系,甚至它被处理时你都不知道。

这对鼓励社会支持文博事业是非常不利的。

实际在一定意义上,这是“全民所有”的文物在管理上的一个矛盾。

文物在法律上属于全民,但实际管理权在博物馆手里。

如果对管理者的监督和问责不够严格,那么管理者为了自己工作方便(甚至其他考虑),就可能做出违背全民利益和捐赠者意愿的事情。

按“规定”处置听起来没错,但如果“规定”本身就不透明、不尊重捐赠方,那么问题就出在了制度上。

类似的教训以前也有过。

广州美术学院曾发生过负责人用假画换走真迹的案件,虽然性质和这次不同,但都同样暴露出文博系统在鉴定、保管、处置环节可能存在漏洞。

这些漏洞如果不从制度上堵住,类似的“糊涂账”恐怕还会发生。

所以,解决这件事,不能只满足于查清这一幅画的来龙去脉,更不能只是简单解释一下“当年是按规矩办的”。

它应该成为推动整个国有文博系统改革的重要机会。

首先,要真正树立“文化公益信托”的理念。

对于重要捐赠,应该用更正式的方式,明确捐赠人及其后代的知情权,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博物馆决定不再收藏)的优先收回权。

这是对捐赠者的基本尊重,也是用制度把双方的信任关系固定下来。

其次,必须彻底打破“处置黑箱”。

任何馆藏文物的注销、调拨或处理,都必须有透明、严格的程序。这个过程应该强制要求有馆外专家参与复核,重要事项应该听证或公示。

处理的原因、依据、结果和去向,都应该有明确记录,并能接受监督。处理文物获得的资金,必须全部进入专门的文物保护基金,公开审计,专款专用。

第三,要建立现代、规范的文物资产管理体系。

学习好的管理经验,对馆藏文物,特别是重要捐赠,进行定期清点、评估和状态检查。给每件重要文物建立数字化的、可追溯的完整档案。

定期向社会公开核心馆藏的情况,让公共资产的“账本”清清楚楚。

第四,要建立尊重捐赠人、长期维护关系的机制。

捐赠人是博物馆的伙伴,不是一次性的来源。

博物馆应该主动、定期地向他们通报捐赠文物的保存、研究和展览情况。遇到重大变动,必须第一时间沟通。

这是对文化奉献精神的致敬,也是维护社会信任的基础。

《江南春》这幅画的问题,如今已不仅仅是庞家和南京博物院之间的私事,它已经变成了一个公共事件。这件事考验着国家保护文化遗产的能力,也在消耗社会对相关机构的信任。

我们不仅要理清这幅画几十年来的去向,更要从根本上重建公众的信心——让大家愿意、也敢于把民族的文化记忆交给国家保管。

这笔跨越几十年的糊涂账,必须通过彻底的调查、严肃的追责和切实的制度完善来算清楚。

否则,我们失去的将远不止几件文物,而是那份支撑文明延续的社会信任。

这份信任,比任何一件单独的文物都更加珍贵。

本文作者 | 苏莱1984

审校 | 童任

配图/封面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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