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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动车化身“脱缰野马”闯过红灯

下一秒是侥幸抵达

还是与危险撞个满怀?

这抢来的几秒

抢走的不只是秩序

还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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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近期查处的

典型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

请广大市民群众以案为戒

文明安全出行!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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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5年11月28日11时24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鹤翔路与春华路西段交叉路口。

驾驶车辆:川LA4***4电动自行车。

违法驾驶人:谯某平。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谯某平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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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5年12月3日18时57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鹤翔路。

驾驶车辆:川LAF***9电动自行车。

违法驾驶人:陶某婷。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陶某婷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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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5年12月5日15时21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鹤翔路与柏杨西路交叉路口。

驾驶车辆:川LA9***1电动自行车。

违法驾驶人:岑某君。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岑某君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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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文明、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

广大驾驶人、快递外卖从业人员,以及行人

行程再忙,安全勿忘!

为美好生活勤劳奋斗的同时

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严禁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占道行驶,以及随意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车、摩托车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切勿加装遮阳雨篷

文明交通、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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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刘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