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穿越时空的相视一笑,或许才是高阶文物真正给予人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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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呦呦鹿鸣
12月19日,“南京博物院名画去向不明、《江南春》8800万起拍”一案,迎来了一个迟到的节点:
新华社记者介入采访,南京博物院终于说明了“南博版”的《江南春》流向,分为鉴定和剔除两部分,原文如下:
有关“鉴定”:
“1959年,庞莱臣之孙庞增和携家人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庞莱臣“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套)……南博向新华社记者出示了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流程证据: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原文化部组织以张珩(张葱玉)为主的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有关“剔除”:
“1986年6月,原文化部制定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之后,南京博物院依照此办法,由原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1997年4月15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请求‘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于1997年4月21日同意调剂。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这个流向说明,来之不易。
要知道,早在1979年,庞家就在和南博交涉了,1988年打了第一场官司(要求归还借出的两幅名画),2015年打了第二场官司(名誉权),2024年打第三场官司(要求查询庞家捐赠文物的账目)。多年来,庞家一直要南博说明所捐赠的137件文物去向,一直被拒绝,多少个日夜过去了,终于,终于在2025年6月,才经法院确认,庞家后人有权进去查看一二,这才知道5件名画不知去向了。也直到今天,12月19日,舆论起来了,全国网友围观之下,南博也才终于说了:卖了,当假画(赝品)卖的,鉴定-建议剔除-审核-报告-价拨-销售,手续齐全,合乎流程。
这是第一个关于文物流向的南博官方说法。它的重要性不在于说了什么,而在于“终于说了”。
当然,它不是对多年来一直申请了解该画流向的庞家说的,而是对新华社说的,然后通过新华社报道让广大群众知晓。它像一封被贴在公告栏上的回信,所有人都能看到,却唯独不是寄给最早写信的人。这种绕一个大弯的做法(不直接告诉庞家),看起来麻烦,但可能也避免了以后的“麻烦”:如果再有捐赠人来要求了解捐赠文物的流向,他们仍然可以像拒绝庞家一样继续拒绝,而且对方无法援引庞家的例子,毕竟,他们是对新华社记者说,而不是对庞家说的。“尊敬的捐赠人先生/女士,请问您可有新华社记者随行?”
形式上,这是一次回应;但在结构上,它仍然保留着一种微妙的距离。
“The world goes on。”加缪说。
说了,比不说好。新华社做了一件好事,箱子打开了一些,这辆晃晃荡荡的大车,也被大家往前推进了一步。
那么,南京博物院今天所说的伪作论,是不是真相?
如果是真相,那么,由此倒推,问题是不是恰恰出在庞家身上,庞家很可能就要被认为是“捐假卖真”,捐赠了假画给了南京博物院、把真画偷偷卖到市场上,最后出现在拍卖会。这样的做法,欺骗了国家,欺骗了政府,欺骗了人民,而之后几十年庞家不断追问这些画的去向,囔囔着要查账,甚至不惜告上法庭,闹得举国皆知,就是揣着明白给政府机关添堵添乱,毫不利己专门折腾人。
嗯,如此这般,有些人恐怕要说是“恶意捐赠”了。
对上述这类说法,我是很难同意的,这种推论,在历史、人格与常识层面上,都有漏洞。
对于当前这个“伪作论”,我有四个方面的疑问,以下逐一汇报,请朋友们一起参详一二。
壹. 彼苍苍者
第一个方面的疑问来自庞莱臣收藏的独特性。
庞莱臣毕生从事实业和收藏两项事业,又以实业(缫丝厂、造纸厂等)的成功,支持和实现了收藏上的成功。我手上有一本书,《海上收藏世家》,作者郑重,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这本书评价说,庞莱臣“是中国近代最大的收藏家和鉴赏家,收藏书画之富冠于江南,尽其毕生精力和财力收藏和保护了我国许多艺术珍品。”
更重要的是,庞莱臣不是那种自己欣赏秘而不宣不给别人看的“秘藏家”,而是那种开放性的收藏家。他欢迎各界人士到家观画,为研究者提供资料,为了广而告之,他甚至还在1909年向社会刊行了《虚斋名画录》,录入历代名画538件,后来的《续录》又收入96件,因此,所有人都知道庞家藏了哪些珍品。庞家每天也门庭若市,来来往往都是看画谈画的。
诞生一个庞莱臣需要许多机缘巧合。他恰好有一位在湖南当师爷、幕僚的爷爷,与在中国近代风起云涌的湘军在其根基之地有了关联;他恰好有一位在上海做蚕丝、医药、酱园生意的父亲,得以有近代中国最发达城市的依托,而且父亲还因为与胡雪岩相交莫逆,在左宗棠四处征战(太平军、陕甘回乱、收复新疆)的过程中,受胡雪岩之托,与洋商接洽,从事军火生意,由此成为一方豪富;他恰好自己具备实业之才,创办的缫丝厂、纱厂、造纸厂、印染厂、电灯公司,都超越了父辈,也积攒了财力;最重要的是,他恰好“自幼嗜画”,能画、懂画,渐成书画鉴赏大家,文化功底深厚。
阅读《虚斋名画录》,可以直接感受到庞莱臣那种对收藏的痴诚,在自序中,他文采斐然地说:
余自幼嗜画……年未弱冠,即喜购乾嘉时人手迹,刻意临摹,颇得形似。先君子顾而乐之曰:“此子不愁无饭吃矣。”迨后搜罗渐及国初,由国初而至前明,由明而宋,上至五代李唐循序而进,未尝躐等。每遇名迹,不惜重资购求,南北收藏,如吴门汪氏、顾氏、锡山秦氏、中州李氏、菜阳孙氏、川沙沈氏、利津李氏、归安吴氏、同里顾氏诸旧家,争出所蓄,闻风而至,云烟过眼,几无虚日。其间凡画法之精粗,设色之明暗,纸绢之新旧,题跋之真赝,时移代易,面目各自不同,靡不惟日孜孜潜心考索,稍有疑窦,宁慎毋滥,往往于数百幅中选择不过二三幅,积储二十余年而所得仅仅若此。……欧阳子曰,物常聚于所好,而常得于有力之强,余不敢有力自居。惟好之既笃,积之既久,则凡历代有名大家,盖于是略备焉。
嗜痂成癖、潜心考索、披沙拣金、殚精竭思……庞莱臣作为一个“痴人”,心气极高,一般藏品不屑入目,但对货真价实的作品,则不吝重金,在《续录》中,他又说:
比年各直省故家名族因遭丧乱,避地来沪,往往出其所藏,……以余粗知画理兼嗜收藏就舍求售者踵相接。余遂择其真而且精者,稍稍罗致,然披沙拣金,不过十之一二,因思古人所作,殚精竭思,原冀流传后世,历久勿佚。余自问生平无得意事,无胜人处,惟名迹之获,经余见虽属云烟过眼,而嗜痂成癖,所得在是,所胜似亦在是。彼苍苍者,殆不欲名迹湮没,特令余裒集之以广流传耶。
彼苍苍者,是上天的意思。这些文字,可以直接地感受到庞莱臣对于书画文物的历史使命感:不能让传统文化名迹(名家的手迹)湮没在时间里,上天特意命令了我,安排了我,将它们收集起来并将它们广为流传,留给后世。
我拥有什么,我如何判断真伪,我愿意让后来者检验、质疑、讨论。在庞莱臣的文字中,反复出现的不是炫耀,而是克制;不是占有,而是筛选;不是“我得到了什么”,而是“什么值得留下”。这种收藏伦理,与“恶意捐赠”四字,在精神气质上几乎是完全相反的。
庞莱臣被誉为“收藏甲东南”(清废帝溥仪的老师郑孝胥语),并不像某些人一样德不配位,而是实至名归。简单来说,第一,庞莱臣的“虚斋”印章就是真品保证,以他的作风,绝不屑于“伪作”;第二,庞莱臣并不藏私,很有公心,其后人将遗藏捐献给公共机构让大众共享,也是承袭先辈精神。
1949年之后,庞家给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南京博物院都捐赠过,有些成了受赠机构的“镇馆之宝”,“文革”前,庞增和仍存有不少庞莱臣遗藏,文革中庞家被造反派抄家,运动后,政府落实政策,庞增和又把它们全部捐给了苏州市博物馆。
在上海博物馆,藏有庞氏后人庞增和、庞维谨、庞增祥三人联名写的捐献书,文字高雅精致,很有美感,大家一起体会下:
“我国刻丝艺术,溯自周汉,盛于唐贞观开元间,至赵宋徽高二朝绚烂光辉,精致绝伦,可谓臻尽善尽美之境。但以其刻制复杂,一幅之成穷年累月犹恐未能竟事,至其精品之流传自更珍稀。维谨等藏先人所遗宋朱克柔《莲塘乳鸭图》缂丝一帧,设色布置尽绝造化之妙,红蕖白鹭绿萍翠鸟子母鸭各二,泳游水中,蜻蜓草虫夹杂其间,并刻有朱氏款识。明文从简尝题其作品之‘精巧疑鬼工,品价高一时,’古淡清雅,洗去脂粉,其运丝如运笔,为一时之绝技,非今人所得梦见。”……“自先人收藏以来,几经灾劫,坚贞保持得无毁失,值今全国解放,此种天壤瑰宝,不敢再自珍秘,亟宜献捐国家,公诸人民。”
(上海博物馆得到庞家捐献的一批缂丝文物,如北宋《莲塘乳鸭图》、明《仙人佛果图》、明《岁朝清供图》、清《花鸟图》、清《封侯晋爵图》、清《仙女载花图》等,艺术价值很高。所以这里谈到缂丝)
我实在无法相信,写出这样捐献书的庞家,会造假捐假画给南京博物院。
纵观庞家几十年来行事,庞家后人对庞莱臣收藏伦理的继承,是连续而清晰的。向故宫、上博、苏州博物馆的多次捐赠,在措辞、态度与行为逻辑上高度一致:谨慎、郑重,带着一点古典式的自持。
如果说一次捐赠尚可作伪,那么横跨数十年、覆盖多家机构的整体行为,几乎不可能建立在欺骗之上。
贰. 非要不可
第二个疑问来自《江南春》的独特性与“伪作”鉴定的独特时代背景。
在了解庞莱臣的背景后,现在我们具体来谈《江南春》图卷这幅作品。
根据郑重《海上收藏世家》以及艺兰斋丁蔚文《仇英 < 江南春>卷考辩》等资料,我们得知,1953年,上海曾将庞莱臣遗藏目录送往北京,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看完目录后致信上海文管会:“我局在第二批单中,又挑选了二十三件,兹将目录附上:‘非要不可’单中,最主要者,且实际'非要不可’者,不过(一)沈周《落花诗图卷》,(二)文徽明《张灵鹤听琴图卷》,(三)仇英《梧竹草堂图轴》,(四)仇英《蓬菜佩弈图卷》,(五)仇英《江南春图卷》,(六)陆治《瑶岛接香图轴》等六件而已,因此间明清的画,至为缺少也。”
《海上收藏世家》第70页,郑重著,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
也就是说,《江南春》图卷是被国家文物局局长点名“非要不可”的,且北京上海来回讨论过,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当时上上下下都知道这幅画的重要。当庞家1959年向南京博物院捐赠时,《江南春》图卷就在137件捐赠文物之列。如今,2025年,南京博物院说,1961年鉴定这幅图卷为“伪作”,所以2001年的时候才卖掉了。问题有三:
1、如此被重点关照的一幅画,捐赠时如果发现是假的,为什么不找庞家要真的?为什么直到2025年才说?
2、在1959年、1961年那个高度政治化、对“欺骗国家”极度敏感的年代,庞家是否具备、也是否敢于这样的动机?
3、庞家给那么多政府机构捐赠了那么多文物,他们有必要在《江南春》上作假吗?如果庞家捐的是假画然后自己卖掉真画,为什么他们后来反复要求博物院公布、展出这幅作品?这不是自我暴露、自找麻烦吗?
这不合常理。一个精心策划的骗局,不会以持续半个世纪的追问为表现形式。因此,我们需要更多一些细节,解释清楚这些疑问,才能接近真相。
叁. 首次纠葛
第三个方面的疑问来自鉴定人。
在南京博物院向新华社提供的鉴定材料中说,第二次鉴定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鉴定专家中有徐沄秋这个名字。恰好,我注意到,庞增和一家在2016年接受《东方早报》采访时说:1963年,南京博物院征集员徐沄湫找到庞增和,请求借两件画用来办画展(元四家之一吴镇 《松泉图》轴、清初吴历《仿古山水册页》),说好展期三个月后就归还,不料,这两幅画就此杳无音讯。几年后,庞家被下放到苏北农村,1979年庞家回到苏州后,多次找南京博物院想要回徐沄湫借走的两幅画,遭拒,“特别是当年到苏州参与征集的姚迁院长,曾经的殷勤变为冷漠,使庞增和夫妻心酸不已。”1988年,庞增和就此起诉,法院认定两幅画是南京博物院从庞家“征购”的,判令南博支付2.6万元画款、2.8万元利息。庞家在法庭上发现,这两幅画被南京博物院登记为捐赠,而且捐赠人被登记为“陶白”。
也就是说,徐沄湫恰是庞家与南京博物院第一次纠葛的关键人物。
徐沄湫和这次提到的徐沄秋应该是同一个人。历史在此出现了令人不安的重叠。
问题来了:
1,既然1964年徐沄秋鉴定《江南春》为“假”,这段时间前后,他作为“征集员”不断登门拜访庞家要征集文物,为什么却不向庞家提及此事?这样不是更能征集到真品吗?
2,一个借走名画却拒绝归还的人,对当事方做出的鉴定,可信度是不是就打了一个折扣?
鉴定从来不只是技术判断,它同样是一种权力行为。而权力,一旦缺乏透明,就会自动消耗信任。
肆. “顾客”是谁
第四个方面的疑问还是那件起拍价8800万的《江南春》。
南京博物院说,《江南春》是以《仿仇英山水卷》的名义,在2001年以68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叫做“顾客”的人。
这位“顾客”是谁呢?
前面两篇文章(《》)我已经提到,江苏著名的民营艺术馆艺兰斋(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创始人陆挺曾经公开表示拥有《江南春》图卷,并列为“镇馆之宝”。陆挺会不会就是那位“顾客”呢?
2025年,以8800万起拍价出现在北京拍卖会上的《江南春》,是不是就是陆挺所有的这件?(陆挺于2025年去世)
另一个说法是艺兰斋陆挺的《江南春》得自“庞氏后人”,但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坚决否认这个说法,为此,甚至在法庭上进行辩争。
以上时间线中,存在一种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可能:2001年,陆挺以6800元从南京博物院购得《江南春》,并将其列为镇馆之宝,2025年,陆挺去世后,该画被拿去拍卖,起拍价8800万元。但是,如果这个故事线就是真相,“伪作”之说就更可疑了。如果它是伪作,何以有8800万的起拍价,如果它不是伪作,那之前一系列制度性处置,又意味着什么?
这团迷雾,还没有驱散。
基于以上四个方面的疑问,我认为,12月19日南京博物院通过新华社给出的文物流向说法,还不足以说服各方,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而且,最好是有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介入才好。敬请各方诸君再接再厉。
伍. 虚斋之乐
这是我关于此事写的第三篇文章。
今天,以首次公布画作流向为突破口,庞家与南京博物院半个世纪的纠葛终于看到厘清的曙光。
最开始,我非常气愤,拍案而起。尤其是,自1979年以来,南京博物院对待庞家的态度,不管是把人晾在办公室不理不睬坐冷板凳,还是院长姚迁前恭后倨的冷眼;不管是把借走办展的画拒绝归还,还是把画的来源改成某位高干的名字;不管是收信不回,还是把庞增和妻子气得突发心脏病身故;不管是策展人在斥责庞家后人“败落卖画”,泼人脏水,还是在法庭上以“你不是捐赠人本人”质疑庞增和之女庞叔令的对话资格……种种蛮横,种种无礼,都令我感觉到相当程度的生理不适。
好久没有这么生气过了。
后来,我又为庞家感动,感动于他们几代人具有公心的收藏理念,以及在各种委屈之下坚持不断的追索,感动于他们对文物跨越时间的关切和那种厚重感,他们始终在坚持着什么,始终在对抗着什么。面对那些高墙,面对那些冷眼,面对那些脏水,面对那些“无物之阵”的消磨,他们并没有放弃。
最后,当我多花了一些时间了解虚斋,特别是看到来自《虚斋名画录》的“书后记”里陆廉夫关于“虚斋之乐”一段话时,我又释然了:
“后之同志者,就其录,读其画,摩挲展对,如见其人,然功力有浅深,精神有专泛,必得有虚斋之乐而始能乐其乐,苟同其乐则好与知焉。”
译为:“后来的同道之人,翻阅书画里的文字,凝望其中的笔墨,在纸页之间反复把玩、对照,仿佛隔着时光,见到了那个人本身。然而,修为自有深浅,心神亦有专注与散漫之分。必是体会到了虚斋主人的那种快乐,才能真正领会其中的欢愉。只有在情趣相通、喜乐相共之时,才会由衷地喜欢,也才真正懂得。”
“虚斋之乐”,并非占有之乐,而是理解之乐;并非定价之乐,而是共鸣之乐。它要求后来者在面对一件作品时,愿意放下功利的急迫,进入时间的深处,与前人对坐。
其实,古画文物本身价值多少,是6800元还是8800万元?或许并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官方文物管理体系是不是漏洞百出,也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乐其乐”“同其乐”,是体会到古画本身的气韵与美,体会到作者创作时的那种欢愉,体会到与画作相交的那些人投入其中时的喜乐——这种穿越时空的相视一笑,才是高阶文物真正给予我们的馈赠。
在《江南春》图卷里,三十多个明代的文人,相互唱和,跨越了几十年,完成了一次诗情画意的集体创作,营造了一个文人理想中的世界:诗酒唱和,山水悠然,时间被拉长,世事被暂时搁置。通过那十几个庞莱臣的各式印章,人们也可以感受到这位近代鉴赏家看到它时难以自持的喜悦,这种喜悦几乎溢出图卷。以后,如果我们再看到它,会想起庞家几十年不懈追问它的去向,想起捐献与“伪作”之说,想起文物商店的6800元和拍卖会上的8800万元,想起法庭上有人以此指责庞家后人“败落卖画”,想起全国网友的拍案而起与义愤填膺,想起一个时代的共鸣。
一件书画文物的真正价值,从来不是它有多么古老——毕竟每一块石头都足够古老,也不是它用材有多珍稀——否则金银珠宝将霸占王座,而是它本身所承载的气韵、精神与故事,以及其脆弱却珍贵的信任。而这,是无法被某些人独占的。
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天来,一起参与这个故事追问的我们,已经共享了一部分“虚斋之乐”。
朋友们。谢谢。
呦呦鹿鸣202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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