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
受理编号:D3HB20251207001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秦村镇、大单镇和灯明寺镇的一百多家化工企业无手续,储罐存放的烧火油是化工危废,383省道附近有异味。
行政区域:沧州市东光县。
问题类型: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污染类型: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秦村镇、大单镇和灯明寺镇的一百多家化工企业无手续”问题不属实。经调阅秦村镇、大单镇、灯明寺镇所有涉化工企业手续情况,70家化工生产型企业均已按政策要求取得安全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通过竣工验收,43家仓储型企业中的29家涉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均取得安全评价报告和审批并通过竣工验收,环保手续齐全;14家一般型化工仓储企业不涉及危险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相关政策,无需办理环保手续和安全评估报告。
2.“储罐存放的烧火油是化工危废”问题不属实。“烧火油”是用于工业锅炉燃烧的燃料,主要从废轮胎、煤焦油、煤焦沥青等废料提取。经对秦村镇、大单镇、灯明寺镇113家企业的储罐及台账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未发现涉及“烧火油”的进销、仓储或转移的情况。
3.“383省道附近有异味”问题不属实。383省道为东光县的主要交通干道,自东向西贯穿大单镇、秦村镇,不经过灯明寺镇辖区。调查组抽查了383省道沿线涉气企业,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在383省道沿线及下风向敏感点位进行了多时段、多点位的现场巡查,均未发现化工异味;走访了383省道沿线周边居民,均表示未察觉到异味。
是否属实:不属实。
办结目标:进一步强化巡查,压实镇村联防责任。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企业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东光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383省道沿线及下风向敏感点位,选取不同时段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预计12月24日出具检测结果,依据检测结果,对数值较高的点位附近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是否办结:未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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