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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安庆市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依据安庆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5308元测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826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859元)。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32 号)公布的安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170 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 109 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均不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信息来源:精彩安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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