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人大”消息,东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东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金中路代理东光县人民法院院长。

“东光人大”消息,东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常丽代理东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中路曾任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副处长,新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运河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常丽曾任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第十检察部主任

之前担任东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和东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的分别是孟德胜、赵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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