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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0日,周六。

午后的岭南阳光普照,佛山著名的南海千灯湖公园里行人如织,大家尽情享受着冬日少有的暖阳,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欢乐的笑容。

我们一行四人也随着行人的脚步,一同享受着法律人难得的闲暇,我20年前曾经住在这附近,一晃竟然20多年没有来过这里,睹物思情,无限感慨。

中间的长者,是华东政法的游伟教授,我们刑事法学界的扛鼎者,少有的兼具法学理论和刑事司法实务的两栖学人。

黎霞师妹,佛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曾任全国人大代表。

师妹的儿子,我的忘年交,他和师妹一起称呼我为堂哥。

还有我,53岁的老王。

我们四人一边欣赏湖边的美景,一边谈及当前的法律事件,人生最惬意的事莫过于此,“浴乎沂, 风乎舞雩, 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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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来。

路过一座小桥,看到一位老者在钓鱼。

奇怪的是老人只有钓具,没有见到老人身边有盛具。

我们继续往前走。我突然发现在桥边的草丛里有一只长不过5公分宽不过3公分的小鱼儿。鱼在地上,我以为是河里跳出来的死鱼,它为看看外面的世界献出了生命,我偶然心痛,但也没有多心,继续往前走。

突然,我看到鱼动了一下,看来没有死,对善良的老王来说,这无论如何不能视而不见,毕竟这是一条生命。

是不是老人家钓的?我不敢肯定,于是我问正在钓鱼的老者,老者大约70岁,对我的问题根本连理都没理。

想想也不是他钓的,因为如果是他钓的,至少他应该准备个水桶,把鱼放到里面。

再说,这么小的鱼,又不能吃,又不是观赏鱼,钓来又有什么用?

于是,我好心地捡起了鱼,扑通一声把它扔回了水中。

我还想和同行的孩子讲“这条在乎!这条也在乎!“故事,为人要善良,要有爱心,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教育孩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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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你把我的鱼扔回河里的?”身后突然传来长者的一声怒吼,我知道我闯祸了。

“对不起,老人家,我不知道是您钓的,我以为是河里蹦出来的”,我赶紧解释。

边上同行的三人也替我解释,老人家的脸色仍然很难看,想想也是,他好不容易钓了半天,就上来这么一条小鱼,竟然让我给扔回去了,想想他老人家该多么伤心。

他不再说话,只是摆摆手,我们四人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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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伟教授说:你把他当成无主物了,这是你的判断失误,你看到路边有人在钓鱼,应该首先想到是人家钓的。

——可是,他连个水桶也没有。

师妹的儿子说,好在他没有发怒,万一生气起来,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堂哥你就麻烦了。

——医生的儿子三句话不离本行,真是有家传。

师妹说:堂哥他要告你打官司,你要赔偿他的损失,就是这种鱼不好计算价值,怕是要鉴定才行。

——这标准是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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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伟老师是刑法学者,刑法上讲物的归属,所以考虑有主物还是无主物。

黎霞师妹是民事专家,民法上讲求有损害就有赔偿。

师妹的儿子是普通人的思维,如果你不扔他的鱼→他就不会生气→就不会有生气的后果。

他们都说得对。

但我是行政法律师,我说:千秋湖公园里明令禁止钓鱼,他钓鱼就不对,我不举报他就算了,我把鱼扔回河里,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我们四个人哈哈大笑,法律就是这么让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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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们西北政法的师弟师妹陪游伟教授一起用餐,游老师又讲起了这件事。

话题一开,大家竟然连饭都不吃了,又是好一番议论。

看到一群法律人连饭都不吃,又开始辩论的场景,我无比懊恼,谁让我好心管闲事的啊?

看来,我这多管闲事的心一定要改才行啊,尽管我知道这很难。

2025年12月20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