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失踪事件持续发酵,让无数对文博机构抱有敬畏之心的人倍感寒心。很难想象,作为承载文明传承使命的殿堂,竟会让捐赠者后人为了一睹祖上捐献的文物,耗费十年光阴在法庭上拉锯。
更令人愤慨的是,这场耗时十年的胜诉,换来的不是文物安然无恙的慰藉,而是五件文物不翼而飞的晴天霹雳。其中,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的离奇流向,更是将这场丑闻推向了高潮,也让公众看清了某些机构在“程序合规”外衣下的权力失范。
要理清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必须从一位传奇收藏家说起——庞莱臣。这位晚清民国时期的收藏巨擘,被马未都盛赞为“有眼力、藏珍富”的高人,其“虚斋旧藏”在文博界素来是品质与稀缺性的代名词。
1959年,庞莱臣之孙庞增和怀揣着对国家文博事业的赤诚,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了137件(套)“虚斋旧藏”古画,其中就包括那幅后来引发轩然大波的仇英《江南春》图卷。这份捐赠不仅是家族情怀的延续,更是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无私奉献,南京博物院当时出具的捐赠收据与清册,本应是这份信任的永久见证。
信任的崩塌始于十年前。庞家后人只想走进南博库房,看看祖辈捐献的文物是否安好,这一合情合理的诉求,却遭到了南京博物院的强硬拒绝。一场围绕“探视权”的官司就此展开,一打就是十年。在这漫长的十年里,庞家后人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作为公立文博机构的南京博物院,非但没有展现出应有的开放与担当,反而动用资源层层阻挠。直到官司最终胜诉,庞家后人才得以踏入库房,却发现137件捐赠文物中,有5件已不见踪影,《江南春》赫然在列。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消失的《江南春》并未就此湮没。2025年北京某拍卖会春拍场上,这幅古画意外现身,起拍价高达8800万元。一边是南博口中“已处置”的文物,一边是拍卖会上身价千万的拍品,巨大的反差让庞家后人气愤难平,也让公众对文物的流向产生了强烈质疑。
随着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介入报道,更多令人瞠目结舌的细节被逐步揭开。一份江苏省文物总店的销售发票显示,这幅《江南春》早在2001年4月16日就被一位“不知名顾客”以6800元的低价买走。
6800元与8800万元,两个悬殊的数字背后,藏着南博自圆其说的“逻辑闭环”——专家鉴定为“伪作”。南博出示的鉴定记录显示,1961年原文化部组织的专家组(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与1964年的地方专家组(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均认定《江南春》为伪作,鉴定意见甚至写道:“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
在“伪作”的定性下,南博将其从藏品序列中剔除,随后以“划拨、调剂”的名义进行处置,全程未通知庞家任何后人。这种操作看似有程序支撑,却完全背离了捐赠的初衷与基本的人文尊重。
文博领域的鉴定本就带有主观判断的属性,所谓“伪作”从来不是绝对的定论。马未都等业内名家早已指出,即便是所谓“伪作”,也可能具备极高的艺术价值与历史价值。更何况,庞莱臣作为顶级收藏家,其藏品的鉴赏眼光早已得到业界公认,南博仅凭两次鉴定就否定藏品价值,甚至暗讽庞家“看走眼”,不仅是对捐赠者的侮辱,更是对文博收藏史的轻率漠视。
更荒诞的是,若真是毫无价值的“伪作”,为何能在拍卖会上标出8800万元的天价?拍卖方艺兰斋声称画作源自“庞家某女”,却被庞家后人明确否认“无此人”,这背后的利益链条已然呼之欲出。
令人遗憾的是,调查推进到关键节点便陷入停滞。当年以6800元买走画作的“隐身人”身份成谜,艺兰斋获取画作的渠道更是讳莫如深。面对公众质疑,南博的回应始终围绕“程序合规”展开,试图用《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制度条文为自己辩护。这种“有程序,无正义”的姿态,让人不禁联想到一种更隐蔽的权力作恶——制度性掠夺。在制度的夹缝中,某些人将公共资源异化为私利工具,当公众追问文物去向时,他们便搬出“程序”当挡箭牌;当需要为自身行为辩护时,又请来律师诠释“法无禁止则自由”。
南博代理律师张涵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认为“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转移至国家,捐赠人无返还权利”。这番言论看似符合法律文本,却完全割裂了法律与道德、权利与义务的内在联系。“法无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在普通民众生活中鲜少被如此“精准”运用,却在文物失踪案中成为保护机构与隐性购买者的“利器”,这种双重标准本身就充满了讽刺。
更值得深思的是,网上流传的信息显示,南京博物院历史上曾有两任馆长自杀,其中1984年自杀的院长姚迁,生前就因频繁催促借走文物的老同志归还藏品而屡遭冷遇、饱受排挤。尽管姚迁的冤案后来得以平反,但这一历史细节足以暗示,南博的文物管理乱象或许由来已久。
如今,官方已成立专班开展调查,但进展之缓慢让公众难以信服。事实上,调查的关键节点清晰可循:当年谁频繁借走文物?《江南春》处置的具体经手人是谁?艺兰斋的画作来源究竟是什么?以当下的调查技术,厘清这些线索本非难事,迟迟没有结果的背后,或许藏着难以触碰的权力壁垒。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全民愤慨,不仅在于文物的流失,更在于它戳中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焦虑。庞家后人要见捐赠文物一面,需打十年官司;而某些人却能轻易将馆藏文物低价转手,再高价叫卖。这种鲜明对比,让法律的公信力备受质疑。
更让人痛心的是,这起事件发生在南京——一座被无数人赋予深厚情感的城市。提及南京的“伤”,很多人会想到彭宇案,那场被认为“让中国道德倒退30年”的判决,以“程序正义”的名义,摧毁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让“扶不扶”成为全民纠结的道德困境。
如今,南博事件正一步步走向彭宇案的老路。机构拿着看似合规的鉴定报告与制度条文,摆出一副“依法办事”的正义姿态;律师用冰冷的法律条文,将捐赠者的合理诉求挡在门外。但他们忘了,法律与程序的终极目的是维护正义,而非成为权力的遮羞布。当程序正义与公众的朴素正义相悖,当制度成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受损的不仅是一个家族的信任,更是整个社会对公共机构的敬畏之心。
文物是文明的载体,文博机构是文明的守护者。南京博物院的职责本应是守护好每一件文物,善待每一份捐赠信任,而非让捐赠者寒心、让公众失望。希望这场调查能真正触及核心,查清《江南春》的完整流向,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庞家后人一个交代,也给公众一个信服的答案。否则,当公共机构的公信力被彻底消耗,最终崩塌的将是整个社会的信任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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