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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缴存基数上限:23826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859元。

缴存基数下限:217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09元。

▌来源: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编:木子 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