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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请康巴什区广大参保人员及时完成缴费,以免影响2026年度医保待遇享受。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自2025年起,两类情形将设置待遇等待期:一是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二是未连续参保(含中断缴费)的人员。具体规则如下:固定待遇等待期:所有上述情形参保人员,缴费后需经历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期满后方可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变动待遇等待期:针对未连续参保(中断缴费)人员,每多断保1年,将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额外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例如:断保2年则总等待期为3+2=5个月)。

重要提示: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请务必重视并按时参保缴费。

缴费标准和参保时间

2026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2025年9月22日—12月31日为集中参保期,收缴下一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参保人员应在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人员按年度缴费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集中缴费期截止后,动态调整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一级和二级残疾人、退役军人及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按照集中缴费期个人缴费标准参保,自参保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含死亡新生儿)自出生之日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当年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不设立等待期。其他参保人员集中缴费期截止后,按照集中缴费期个人缴费标准参保,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有关人群缴费参保

1.具有康巴什区户籍的特困人员、孤儿、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含动态调整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康巴什区财政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

2.具有康巴什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含动态调整人员),实行“免申即享”缴费模式,参保人员缴纳个人部分50元,康巴什区财政按照每人350元进行资助。

线上缴费方式

一、打开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综合-点击“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 。

二、打开微信-发现-点击小程序-输入“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并搜索-点击“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

三、打开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点击“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

四、打开“蒙速办APP”—“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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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康巴什区医保参保咨询电话:0477-8581426

来源 : 康巴什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李仙渝

校对:李 洋

审核:李臻昊 王芳

终审:纪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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