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珐轩 记者 顾潇)电费代缴有优惠?大家在互联网平台、微信群里经常会看到代缴折扣电费宣传,但电费项目属于国家物价部门严格核定,任何单位都没有打折的权限,不法分子以打折为旗号实施代缴电费行为,实则是在“洗白”赃款。扬州的杨某因贪图小利,主动帮助犯罪分子通过代缴电费进行“洗钱”,最终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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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至7月,杨某为赚取快钱,在网络平台发布代缴电费可享折扣的虚假信息,诱骗他人提供电网户号。在取得6个户号后,他全都提供给上游犯罪团伙,并扮演起资金中转的关键角色。杨某先收取用户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的所谓电费,再将款项转交上线人员。而上游则利用这些户号注入来源不明的资金,其中多数是电信诈骗所得的赃款。通过这一过程,非法资金就被“洗白”了,杨某则从每笔流水中抽取2%作为报酬。经核查,涉案6个户号累计资金流水超46万元,杨某非法获利9200元。
近日,当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杨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以代缴电费享有折扣的名义获取用户电网户号,并提供给上线以支付结算,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院最终判决,杨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这种所谓打折代缴电费话费的宣传往往是犯罪分子为掩饰、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所设的陷阱,市民务必提高警惕。而任何为他人犯罪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移资金的行为,无论是否直接参与上游犯罪,都可能独立构成本罪。充电费、话费等应通过正规渠道,切勿相信非官方的打折宣传,沦为他人转移赃款的工具。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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