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银行被罚上亿元的新闻一出来,全网都炸了。
一边是央行和金融监管总局12月19日集中开罚,交行被罚6783万,工行被罚3961万,浦发被罚1560万,合计超1.2亿元,违法事由包括违规放贷、反洗钱不到位、客户信息管理混乱等10多项。
另一边是网友的质疑,因为违法利益是领导和少数人拿了,罚款却由银行买单,最后还得员工跟着遭殃。
交行和工行都回应说问题发生在2023年以前,已经完成整改,可这种“花钱消灾”的模式,真能起到震慑作用吗?
要知道这些银行的违规操作可不是小事,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不报大额可疑交易,这些行为很可能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损害的是无数普通人的利益。
而所谓的追责,也只是对30多名相关责任人罚款几万到十几万,最高的也才17万,对比他们可能拿到的利益,这点罚款简直是九牛一毛。
网友的观点尖锐对立,核心争议就是该罚单位还是罚个人。
支持单位罚款的人认为,重罚能让银行重视合规,毕竟1.2亿不是小数目,能倒逼银行完善内控机制。
有网友说,银行作为金融机构,肩负着风险防控的责任,单位被罚是应有之义,只有让机构疼了,才会真正整改。
还有人觉得,监管部门一次性开这么大的罚单,释放了严监管的信号,能震慑整个行业。
但反对的声音占了绝对上风,网友们纷纷吐槽这,领导拿着违规带来的奖金和福利,出了事就让单位掏钱罚款,最后还得员工背锅,降绩效、扣奖金,苦的全是基层。
有银行员工爆料,之前安徽涡阳农商行两个客户经理吃了客户请的15元干扣面,就被核减3000元绩效,行长还连带扣罚1000元,而真正的大额违规,领导却只是象征性罚点钱。
更有人举例,贵州银行原董事长违法发放贷款3亿多,受贿4300多万,最后被判了16年半,这才是该有的追责力度。
网友们追问难道犯罪的是个人,买单的却是单位和员工?没有利益驱动谁会违规?
罚款就该谁违规谁掏腰包,行长违规就行长出,凭什么让无辜员工跟着受委屈?
犯罪是个人得利,罚款是单位出钱,到底能起多少作用?
关键是要追究违法者的个人责任,该免职免职,该判刑判刑。
彻底肃清其恶劣影响。
单位罚款看似严厉,但是银行的钱来自哪里?
还不是储户的存款和业务收入,罚单位本质上还是损害了广大储户和员工的利益。
而那些违规的领导,拿着高薪和奖金,出了事拍拍屁股走人,最多罚点小钱,这种责任不对等的模式,怎么可能遏制违规?
监管的核心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想要真正肃清行业乱象,就必须斩断个人得利、单位买单、员工背锅的链条,谁违规就追究谁的责任,该免职的免职,该判刑的判刑,让违规成本远高于收益。
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个从业者都不敢越雷池一步,才能让普通大众对金融行业重拾信任。否则,再多的罚款也只是走过场,损害的只会是整个金融行业的公信力,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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