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剧《叛逆者》时发现王志文的硬笔书法非常惊艳,其楷书老辣持重,带有文征明神韵;行书洒脱飘逸,有“大王”气象。王志文将毛笔书法技巧融入硬笔书法,作品清新脱俗,充满文人气息,给人温暖之感。娱乐圈中虽有不少硬笔书法爱好者,但像王志文这样兼具毛笔质感和独特魅力的却很少见。
目睹王志文的书法作品时,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饶有兴味的疑问:为何某些未曾研习过书法的人,写出的字迹比那些经过系统练习的人更为美观呢?
汉字本身是存在着"间架结构"这个基础的。好比用木料搭房子一样。木料与木料之间,木料与砖石之间怎样组合搭构才好呢?这个过程中间其实是存在着某种天然的美学原理的。人在书写汉字时,大脑里其实对那个天然就存在的美学原理早就有了一个倾向性的选择了(所谓习惯)。只是在运用中不自觉的使用了这种选择而已。所谓习惯成自然便是此理。
所以才能显示出不同个人的不同书写特色。也常被称做:字如其人。个人的特色书法,会吸引有相同感觉频率者的注意,进而引发相同频率者的共鸣,产生好感。至于到底美不美,那是因人而异的评价了。没有统一标准。此外,好的书法作品除了字体之间本身的美之外,还会通过整幅书面营造出一种"气势"出来。这种"气势”,韵律往往才是书法作品的灵魂所在!
如欣赏毛泽东的书法,总是能给人一种气势磅礴,排山倒海的感受一样。既便历史过去了几十年,几百年,上千年,前人的作品依然会穿越时空,打动一代又一代的观赏者!引发后人内心深处的共鸣!
有人再练字也写不出漂亮的字,而有人从不练字就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字。
让我看来你就不会欣赏字,事实上练过字和没练过字的人写出的字肯定是有区别的,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道理就在于此。
字是人们用于交流的工具,能写一手好字自然要通过学习和练习,也有人悟性好稍加用心就可以提升。
写字不同于书法,书法虽然也是写字,但讲究的是书写法度和规矩,因此书法才能体现它艺术风格的韵味。练字时间长和练字时间短的也能表现出功底的深厚,有人练字一辈子但他仍然还在坚持不懈,因为他从不认为自己的字写的最好。
字是人的门面,也是提升人格的外在表现,一般注重修养生活严谨而且乐观自信的人字写的都不差。
为什么有的人再练字也写不出漂亮的字?有的人不练字也能写出漂亮的字?
一:有的人再练字也写不出漂亮的字是因为没有用心练,可能在练习时是应付了事,再或者是练字的方法不对,得多问多练习。付出就有收获,坚持就是胜利。
二:有的人不练字也能写出漂亮的字,说明这些人有这个方面的天赋,或者敏感,一学就会,一写就好。
那么针对第一点再练字也写不出漂亮的字的人,个人分析如下并加以改善:
首先:和兴趣爱好有关。做自己想做的喜欢的事会“事半功倍”,而免强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则是“事倍功半。”这点是至关重要的,练字是枯燥无味的,从单字到一句话,再到一篇文章,往往都是反反复复的练习一遍又一遍,日年一日,年复一年,如果不是因为有这爱好,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练习好一手好硬笔字和毛笔书法呢?
其次:和学习有关。三尺讲台上的老师得天天拿笔(粉笔也是笔,板书)还有天天的备课教材,日积月累自然练出一手好字。曾记得小学五,六年级时,语文老师和教学老师在黑板上写的粉笔字可好,楷书时而偏长,时而偏扁,语文老师每天放学的作业必须有抄写课文。
第二天批改评写字好的学生,或许从那时候就影响了我也喜欢写字,后来每次和朋友谈起写字的事来,经多方面了解,我们那一班同学的字出来工作,别人的人都说写的好。可是硬笔还是没练习好,后来更喜欢毛笔书法了。
然后:和工作的环境有关。记得当初学校毕业后,到广州进制鞋厂做流水线员工时,因工作时间长,加班晚回去累了,跟本没有时间练习,而且也没用多少用笔写字的机会,所以时间久了也慢慢的淡忘了要练好字。直到后面的找到了仓库的工作,每天要写字做帐,或者在人事部工作给厂里的员工录入档案或投保险时,很多手写的字不认识而做错。
最终因为工作轻松了,业余时间多点,就觉得练字也是如此重要。字写的好个个人认得,写的不好,没有一个人认得,于是造成工作中很多困挠……这时侯有的人虽然不爱好写字,无奈工作需要必须的练习。讲真的,用心练习过的字绝对比没有练习的要好。
最后:因时代的发展,电脑打字基本取代了手写。字人人会写,但写的好的变少了,丑书,盲书越来越多,尤其是教育界已经重视起来,一手好字将会赢得人生高考加分而涌现出各种练字的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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