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志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志远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低价购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发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购买农村住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孙志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志远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孙志远,男,1967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他曾任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副镇长、财政局副局长,绿园区政协办公室主任、林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人大工委主任、西新工业区管委会主任,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党委书记、西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等职。
2020年6月,孙志远任绿园区副区长,2021年11月任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此番被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