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漳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时,在漳县第二中学周边某百货店内的收银台下发现烟草制品13.3盒,手机及充电宝各2个。通过现场查看监控及询问经营者,该经营户存在向学生多次销售散烟、寄存手机以及手机充电收费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依据该法律法规决定立案处理,案件正在办理中。
来 源: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〡编辑 整理 : 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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