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交管大队
发布12月道路交通安全
“五大曝光”新闻通稿
文明交通,感谢有你。请全县人民自觉抵制酒驾、醉驾、乱停车、乱变道、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礼让斑马线,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倡导文明安全交通行为,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县人民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兴和县融媒体中心和兴和县交管大队联合打造“交通违法曝光台”,现对事故多发路段、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高危风险企业曝光等进行曝光,还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引以为戒,注意行车安全。
安全出行
一、兴和县辖区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曝光
110国道甲坝子路段310公里至326公里处;
110国道四号梁至秦家夭路段;
x565线卢家营路段;
旧城西门、综合十字路口;
以上为我辖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行经以上路口、路段时要提高警惕、谨慎驾驶。不要随意掉头,遵守交规,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二、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1.典型违停车辆曝光
违法车辆: 蒙JPC028
违法时间: 2025年12月2日
违法车辆:蒙J9AT28
违法时间: 2025年12月2日
违法车辆: 冀GJ5493
违法时间: 2025年12月2日
2.典型违法案例曝光
2025年11月28日21时42分许,贾某某驾驶号牌为蒙AN***6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兴和县世纪大道与城关大街十字路口路段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兴和县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结果为:76mg/100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相关法律规定,对贾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贰仟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三、高危风险企业曝光
交通安全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责任。作为驾驶人,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作为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我们也应该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随意变道,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兴和县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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